为顺利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1月7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公布实施南宁市第三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明确,属于以下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是“文化展示长廊”;二是新建“电动车停、充电场所(包括电动车停车棚、电动车充电棚、电动车露天充电场地)”,允许设计露天充电桩;三是小区红线范围内的改(新)建公共服务类建筑(设施),包括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四是小区红线范围内拆旧建新的杂物房、停车棚、配电间、水泵房建筑;五是小区红线范围内新增的机械停车位。
清单强调,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应经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审定,项目业主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老友议事会”授权委托,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物权法》的要求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