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北自然资公告〔2020〕25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2012年度第五批次征转分离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2〕1254号),经对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彬垌村、陇村、大竹园、汤生塘、江底村村民小组,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东塘、屋背山村民小组进行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北海市2012年度第五批次征转分离用地部分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第51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12年度第五批次征转分离用地部分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编号 各被征收土地单位 土地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彬垌村民小组 旱地 0.2160 75.6000 农村宅基地 1.5719 75.6000 2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大竹园、汤生塘、陇村村民小组 农村宅基地 0.0624 75.6000 3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大竹园村民小组 旱地 2.0658 75.6000 坑塘水面 0.0461 75.6000 农村宅基地 3.4939 75.6000 4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陇村村民小组 旱地 15.9772 75.6000 有林地 0.0993 75.6000 坑塘水面 0.1694 75.6000 设施农用地 0.2509 75.6000 农村宅基地 9.2185 75.6000 其他草地 0.2341 30.2400 5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汤生塘村民小组 旱地 2.1156 75.6000 坑塘水面 0.0461 75.6000 农村宅基地 3.0006 75.6000 6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江底村民小组 旱地 2.6944 75.6000 有林地 0.1674 75.6000 农村宅基地 0.0382 75.6000 其他草地 0.0708 30.2400 7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东塘村民小组 旱地 0.0003 75.6000 8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屋背山村民小组 旱地 0.7531 75.6000 坑塘水面 0.0761 75.6000 9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屋背山村民小组、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江底村民小组 水浇地 0.1894 75.6000 旱地 0.3277 75.6000 其他林地 0.0282 75.6000 坑塘水面 0.0999 75.6000 10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屋背山村民小组、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陇村村民小组 其他林地 0.0662 75.6000 面积合计 43.0795
注:征地标准按《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发〔2019〕2号)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北政规〔2018〕2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北政发〔2016〕13号)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辖区征地搬迁园林绿化苗木移植费标准通知》(北政办〔2014〕100号)的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及产权人等情况详见《附着物补偿费计算表》 三、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 (单位:万元) 编 号 各被征收土地单位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 补助费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费 合 计 1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彬垌村民小组 135.1652 575.5250 710.6902 2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大竹园、汤生塘、陇村村民小组 4.7174 20.0865 24.8039 3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大竹园村民小组 423.7984 1804.5070 2228.3054 4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陇村村民小组 1951.1557 8353.1118 10304.2675 5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汤生塘村民小组 390.2698 1661.7443 2052.0141 6 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江底村民小组 221.3809 956.3005 1177.6814 7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东塘村民小组 0.0226 0.0067 0.0293 8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屋背山村民小组 62.6875 18.6570 81.3445 9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屋背山村民小组、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江底村民小组 48.7771 14.5170 63.2941 10 铁山港区营盘镇黄稍村民委员会屋背山村民小组、兴港镇彬定村民委员会陇村村民小组 5.0047 1.4895 6.4942 合 计 3242.9793 13405.9453 16648.9246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障相结合方法安置。
银行转账。
六、申请听证办法
位于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7月13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铁山港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如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铁山港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提出。 联系人:陈彦鹏 联系电话:13387799136
七、《征地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法》的实施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