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然资听告字〔2020〕60号
听证告知书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庙山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需征收你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2401公顷(折合3.6015亩),地类为:盐碱地,拟征收后作为北海市高德带状公园工程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办〔2020〕15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我局拟订了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居民小组 | 地类 | 区片名称 | 补偿标准 |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庙山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 | 盐碱地 | 第一区片 | 34.8600 |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你居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