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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凌动村等3个村、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永仁村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广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奖励性补助,先后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资金2000万元支持。这是2023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定及奖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广西首次对通过整体验收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开展成效评定并兑现奖补,标志着全区“以评促建、以奖代补”机制正式落地运行。
此次获奖补的两个试点项目严格遵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技术要求,在耕地集中连片整治、闲置建设用地盘活、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区同类项目树立了示范标杆。其中,凌动村等3个村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着力破解山地丘陵地区土地碎片化难题,通过“旱改水”、土壤改良与生态修复并行,将昔日乱石丛生的低效旱地,打造成连片规整的高标准农田,并引入农业企业培育特色种植产业,不仅让村民获得稳定租金收益,更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业,村集体经济实现稳步增长。

图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永仁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2023年3月)。蒙福运 摄
而永仁村等2个村立足喀斯特地貌实际,以规划为引领优化“三生”空间布局,通过全域整治盘活闲置用地,预留产业发展空间,创新引入社会资本打造田园综合体,培育稻渔综合种养、山泉水开发、乡村旅游等多元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如今,当地田园风光与古朴村落相映成趣,实现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成功入选广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根据《办法》,广西已建立起系统化的项目评价与激励机制,内容涵盖评定方法与程序、奖补标准与资金管理等方面。《办法》创新实施“先建后评、依效奖补”模式,鼓励试点地区先行推进工程建设,待项目验收并通过评估后,再依据实际成效核定奖补金额,从而实现了从“先批后建、先补后干”到“以评促建、以奖代补”的机制转变,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精准导向和激励作用。
编辑:潘丽娜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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