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块 名 称 | |||
*建议单位(建议人)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电 子 邮 箱 | 邮 编 | ||
地 址 | |||
*填 表 时 间 |
温馨提示:为提高您建议的采纳率,请尽可能详细的填写本表。
填表说明
1.区块名称:广西xx市xx县(市、区)+区块主要特征地名+勘查主矿种+勘查阶段组成。区块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只填写区块所在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
2.建议单位(建议人):提出出让区块建议的单位或个人。
3.填表时间:填写表格的时间。
4.出让区块性质:根据出让区块性质勾选对应项,若为其它,填写相应的其它出让区块性质。
5.勘查主矿种:请填写预期勘查的一个主矿种。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6.勘查阶段:请勾选现有的勘查阶段。
7.资源量/储量(若有):填写的资源量和储量应与已评审备案的地质报告一致,其中资源量填写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储量填写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
8.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备案情况:填写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备案情况,若已评审备案,需填写评审结论和评审文件及备案文件的文号。
9.地理位置:区块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请填写至乡镇,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请逐一列出。
10.拐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度分秒格式,保留三位小数点。例:110°41′31.563″,25°31′36.376″。
11.投资意愿:请勾选是否有参与该区块投资的意愿。
12.以往地质工作:填写区块及周边区域开展过的地质工作,按时间先后顺序逐个列出。例:**年,由**单位开展过**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13.申报理由:简要叙述提出出让区块建议的主要理由。
14.主要实物工作量:区块范围内截至目前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及完成的工作量。如︰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地质测量、地形测绘、遥感地质、物化探、二维地震、三维地震、实验测试等。
15.找矿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简述区块内矿产地、矿(化)点特征,矿(化)体空间分布、产状、规模、形态、厚度、品味,工程控制情况,矿石类型,矿石质量,主要矿产及共(伴)生矿产、资源潜力等情况。应上传找矿信息照片或证明文件等附件。
16.其他说明:标注*请全部填写,其他内容可根据掌握资料情况填写。联系电话:0771—5388193/5389196
基 本 情 况 | |||
区块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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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主矿种 | *面积 | km² | |
勘查阶段 | 预查及以下阶段
普查 详查 勘探 |
资源量/储量 | |
*地理位置 | |||
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备案情况 | |||
*拐点坐标 | |||
*投资意愿 | |||
以往地质工作 | |||
申报理由 | |||
主要实物工作量 | |||
*找矿信息 | |||
*找矿信息附件(*.jpg或PDF格式) |
注:本表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