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专题 > 解放思想 赶超跨越 (已归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行动

2012-10-16 12:48     来源:本网     作者:蒙志献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各市国土资源局印发《2012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六大突破”和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要抓好国土资源领域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单个项目或单个标段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排查,着重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地要部署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突出问题纠正查处专项行动,对2009年以来全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中存在的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点检查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是否坚持听证制度。三是重点检查征地补偿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即检查是否擅自减少或增加征地补偿费,是否存在因职权问题擅自批少多用或不按原有实际用途补偿,是否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补偿到位,是否存在压低补偿费、拖欠补偿费、截留补偿费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因补偿安置引发的利益纠纷。四是重点检查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和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案件;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等是否得到严肃查处,是否严肃追究因违法违规征地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编辑:蒙志献 审核:李欣松 袁良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