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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局、海洋局,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厅党组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自治区地质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局、海洋局;
(二)各市国土资源局;
(三)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二、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整改工作动员部署的情况;
(二)各单位推进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的情况;
(三)各单位总结整改工作,完善制度措施情况;
(四)各单位是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厅领导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
三、督查方式
(一)不定期督查。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各单位动员部署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和检查总结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适时进行专项督查。
(二)现场督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现场督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为形式进行。
(三)书面督查。针对三个阶段的工作,根据需要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采取发出书面督查通知的形式进行督查,有关单位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报告督查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集中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集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四、督查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情况的督查,安排在11月30日前进行。分别对自治区地质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局、海洋局及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进行书面督查。
(二)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的督查,安排在12月15日前进行,全部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总结阶段工作情况的督查,安排在12月底前进行,采取集中督查的方式进行。
五、督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要明确责任。要敢于负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回避矛盾、掩盖问题,杜绝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如发现有隐瞒不报或不实情况反映,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抓好整改。各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并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整改结果情况,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附件:督查安排表
2014年11月25日
(联系人:覃卓,0771-5388125 13077777033)
督查安排表
类别 |
督查对象 |
督查时间 |
备注 |
动员部署阶段工作 |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11月30日前 |
|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
11月30日前 |
| |
自治区海洋局 |
11月30日前 |
| |
厅机关各处室 |
11月30日前 |
| |
厅直属各单位 |
11月30日前 |
| |
各市国土资源局 |
11月30日前 |
| |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 |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12月15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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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
12月15日下午 |
| |
自治区海洋局 |
12月15日下午 |
| |
厅机关各处室 |
12月11、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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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属各单位 |
12月11、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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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土资源局 |
12月8-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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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阶段工作 |
厅管局、厅直属单位 |
12月25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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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 |
12月25日下午 |
| |
各市国土资源局 |
12月26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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