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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林市平乐县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统筹作用,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思路,坚持生态修复与资源高效利用相结合,创新性的将矿山生态修复后的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既完成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又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引言
平乐县位于桂林市东南部,是漓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南岭山地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平乐县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统筹作用,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思路,坚持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创新性的将矿山生态修复后的土地规划建设了平乐县二塘工业园,既完成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又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是近年来广西矿山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问题
平乐县有丰富的锰矿资源,储量位居广西第三位,曾是平乐县开采的主要矿种。1965年平乐县政府组建平乐县锰矿开始进行原矿开采,2002年8月平乐县锰矿倒闭转为个体矿业主开采。经过近40年的大规模开采后资源枯竭,二塘锰矿成为废弃矿山,矿区地质环境遭受很大破坏,地表裸露,水土流失严重,是平乐县内生态、地质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矿区之一,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农业生产。
三、措施
(一)科学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平乐县充分运用自然资源相关政策,将矿区生态修复与资源高效利用相结合,提出“政府指导、规划先行、产业带动”的思路,在实施二塘锰矿生态修复前,根据矿山修复适宜性评价结果,明确了将修复的矿山用地用于建设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在解决矿山生态修复问题的同时,有效解决工业用地不足的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平乐县二塘锰矿面积大,生态修复周期长、资金需求大。为解决矿山生态修复资金问题,平乐县积极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于2010年11月、2011年8月分别获得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3500万元和1500万元,于2020年12月获得自治区财政支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工程专项资金1200万元;并自主筹措资金约7200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治理区域的集体土地及开展工业园区建设,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了工业园区土地权属问题,为工业园区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三)科学制定修复方案,分类实施治理。二塘锰矿因露天开采造成地表裸露,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植被和地貌景观遭到严重破坏。平乐县在开展矿山地质灾害调查、精准识别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在因开采形成的起伏不平采空区,采取填挖土方、平整压实的工程措施,将废弃矿坑、废矿堆、荒坡等高挖低填,土地平整、碾压、夯实,使其达到工业园建设用地的要求;针对治理区内具体边坡的规模,选择修筑挡土墙或削放坡、边坡支护等治理措施,对边坡坡面植草绿化,同时在坡顶及坡底修筑排水沟、截水沟,实现地表径流集中排放,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垮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在矿区周边的填土边坡及附近平缓地带实施植草绿化工程,达到护坡、保水固土及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成效
(一)带动人口就业,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对二塘锰矿区生态修复,废弃的矿山土地得到修复利用,为平乐县提供了1.618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目前,治理后的土地上已建成了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已进驻企业157家,2020年园区企业实现工业产值60亿元,实现税收8524万元,解决了全县3500多人的就业问题。
修复前
修复后
工业园现状
(二)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功能。通过采取场地平整、回填压实、边坡防护、植树绿化等措施,对矿区内遗留的矿坑、尾矿库及低洼地区进行治理,消除了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矿区生态环境逐步恢复。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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