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世外桃源二期工程项目已列入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面积 该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白沙镇集体土地2.4068公顷,其中旱地0.4255公顷,园地1.8118公顷,农村道路0.0595公顷,建设用地0.1103公顷(农村宅基地)。该地块位于白沙镇五里店村委会(四至界线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市政〔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拟定该项目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采取货币形式进行安置。 四、自预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