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0921-0-110-111-20150610-0001431
文      号:容政土〔2015〕4号
发布机构:容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5-06-10
主题分类:征地告知书
主  题  词:

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杨村镇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公告

2015-06-10 11:21:27 作者: 来源:容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需要,拟征收容县杨村镇的集体土地作为华润新能源(容县)杨村风电场二期(48MW)项目建设用地。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经初步调查,拟征收土地18地块位于杨村镇平贯村老鸦巢,涉及杨村镇平贯村石仁、河坝组的集体土地;918地块位于杨村镇平贯村大塘顶,涉及杨村镇平贯村兰山组、杨村镇人民政府的集体土地;1920地块位于杨村镇平贯村长岗头,涉及杨村镇平贯村委会的集体土地;2128地块位于杨村镇平贯村湖广顶,涉及杨村镇人民政府的集体土地;2930地块位于杨村镇平贯村鹦哥顶,涉及杨村镇政府的集体土地;3136地块位于杨村镇横山村牛骨顶,涉及杨村镇当发村委会、横山村委会和杨村镇政府的集体土地;3744地块位于杨村镇平贯村凤凰顶,涉及杨村镇横山村委会、杨村镇政府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502公顷。以上共44个地块,拟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玉政发〔20134号)的规定,征收杨村镇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54.0075万元/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1.6030万元/公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实地情况及有关规定补偿。                                                        

三、拟征收的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权属
性质

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村民
委员会

村民
小组

小计

林地

其他土地

有林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裸地

容县

杨村镇

平贯村

石仁组

集体

0.0682

0.0682

 

0.0682

 

河坝组

集体

0.0682

0.0682

0.0341

0.0341

兰山组

集体

0.0341

0.0341

0.0341

 

 

平贯村委会

集体

0.0341

0.0341

0.0341

当发村

当发村委会

集体

0.0341

0.0341

0.0341

横山村

横山村委会

集体

0.1364

0.1364

0.1364

杨村镇政府

集体

0.3751

0.3611

0.2038

0.1573

0.0140

合计

0.7502

0.7362

0.7362

0.3960

0.0140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对本征收土地公告有异议,要求举行听证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5133236(县征地办公室)。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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