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崇左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为保障项目用地,现对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项目(江州区段)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江州区江南街道渠显村岜板经济联合社、那角经济联合社、渠显经济联合社、咘满经济联合社、那桑经济联合社;江州镇板麦村那垌经济联合社、板麦上经济联合社、板麦下经济联合社、岜堤经济联合社、狮环经济联合社,卜驮村岭弄经济联合社。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用于保障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项目(江州区段),拟开发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公告发布之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的清点登记工作。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