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e04432e1-98f8-40f9-8bf9-4181d770762d
文      号:平政公〔2022〕3号
发布机构: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2022-02-21
主题分类: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主  题  词: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平南段)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公告

2022-02-21 00:00:00 作者: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政公〔20223

2022120日,平南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平南段)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的公告》(平政公〔20221号)。依据该项目工程拟用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我县拟定了《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平南段)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该项目拟用地需征收平南县安怀镇安怀村、高荔村、旺官村、新益村,丹竹镇罗岑村,东华镇东平社区、关塘村、相资村、兴华村,官成镇新建村,平南街道六壬村、罗新村、盆塘村、乌江社区、西山社区、遥望村,思界乡南官塘冲村、官塘村、南荫村、相塘村、新旺村的集体土地96.3752公顷(合1445.628亩),需使用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平南县科技局、平南县林业局、平南县食品公司、平南县水利局的国有土地0.9074公顷(合13.611亩)。按照拟征收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情况以及对拟征收土地情况的调查结果,现将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

土地权利人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费用标准

(万元/公顷)

合计

(万元)

安怀镇安怀村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1.4067

67.4610

94.8974

未利用地

0.0915

26.9844

2.4691

安怀镇高荔村村民委员会、东彭屯、大岭屯、荔村屯、西彭屯

农用地

4.1203

67.4610

277.9596

建设用地

0.1095

67.4610

7.3870

未利用地

0.039

26.9844

1.0524

安怀镇旺官村村村民委员会、上汾屯、公政上屯、公政下屯、大庙尾屯、新圩屯、牛排岭屯、田辽屯、麦屋屯

农用地

4.3143

67.4610

291.0470

建设用地

0.3094

67.4610

20.8724

安怀镇新益村村民委员会、上思屯、下思屯、东益屯、田辽屯、新益屯

农用地

19.7381

67.4610

1331.5520

建设用地

0.0414

67.4610

2.7929

未利用地

5.8516

26.9844

157.9019

丹竹镇罗岑村村民委员会、定子屯、平安屯、覃村屯

农用地

3.9968

71.4195

285.4495

建设用地

0.3484

71.4195

24.8826

东华镇东平社区居民委员会、佃作屯、同古洲屯、泗旺屯

农用地

4.1947

74.4960

312.4884

东华镇关塘村村民委员会、大垌屯、独屋屯

农用地

1.9912

71.4195

142.2105

建设用地

0.0047

71.4195

0.3357

东华镇相资村村民委员会、坑尾屯、相北屯、相南屯、相洲屯

农用地

0.7098

71.4195

50.6936

东华镇兴华村水井屯、石九屯、陈屋屯、谢屋屯、龙舞屯

农用地

5.0568

71.4195

361.1541

建设用地

0.0285

71.4195

2.0355

官成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大岭一、二、三、四、五、六、七屯、大岭屯、新丰一、二屯、相思一、二屯

农用地

3.6013

71.4195

257.2030

建设用地

0.486

71.4195

34.7099

未利用地

0.4132

28.5678

11.8042

平南街道六壬村村民委员会、反修屯、大村屯、廖屋屯、文头冲屯、朱武塘屯、林屋屯

农用地

2.8581

74.4960

212.9170

建设用地

0.06

74.4960

4.4698

未利用地

0.0797

29.7984

2.3749

平南街道罗新村西冲屯

农用地

9.504

74.4960

708.0100

未利用地

4.7706

29.7984

142.1562

平南街道盆塘村村民委员会、七里围屯、南山河屯、新味屯、旺占垌屯、院岭屯

农用地

6.7127

74.4960

500.0693

建设用地

0.2853

74.4960

21.2537

未利用地

0.2466

29.7984

7.3483

平南街道乌江社区丰门岭一屯、长尾岭一屯、长尾岭二屯

农用地

0.3357

74.4960

25.0083

未利用地

0.0616

29.7984

1.8356

平南街道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蒙略一屯、蒙略二屯、蒙略三屯

农用地

0.1242

74.4960

9.2524

未利用地

0.2461

29.7984

7.3334

平南街道遥望村岭脚屯、良村屯

农用地

1.9692

74.4960

146.6975

建设用地

0.0009

74.4960

0.0670

未利用地

0.1961

29.7984

5.8435

思界乡官塘冲村村民委员会、冲儿岭屯、梁一屯、梁二屯、田塘肚屯、田洲屯、跃一屯、跃二屯、跃三屯、跃四屯

农用地

1.533

74.4960

114.2024

未利用地

0.0923

29.7984

2.7504

思界乡官塘村村民委员会、九三屯、八一屯、新一屯、新二屯、新三屯、社一屯、社二屯

农用地

1.5965

74.4960

118.9329

建设用地

0.2802

74.4960

20.8738

思界乡南荫村村民委员会、谭兴屯、谭思屯、谭辉屯、遥岭屯

农用地

0.9951

74.4960

74.1310

思界乡相塘村村民委员会、星一屯、村二屯、村三屯、村四屯、村五屯、村六屯、相一屯、相二屯、相三屯、相四屯

农用地

3.2325

74.4960

240.8083

建设用地

0.7913

74.4960

58.9487

未利用地

0.0198

29.7984

0.5900

思界乡新旺村村民委员会、八一屯、冲田屯、勒围屯、塘井屯、塘尾屯、塘洲屯、塘芽屯、大井屯、文头岭屯、新东屯、新西屯、新南屯、新北屯、新村屯、村儿屯、校边屯、永红屯、马屋屯、高桥屯

农用地

3.2052

74.4960

238.7746

建设用地

0.1353

74.4960

10.0793

未利用地

0.1900

29.7984

5.6617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用地

0.1228

74.4960

9.1481

平南县科技局

农用地

0.1528

74.4960

11.3830

未利用地

0.1295

29.7984

3.8589

平南县林业局

未利用地

0.0013

29.7984

0.0387

平南县食品公司

农用地

0.1571

74.4960

11.7033

平南县水利局

农用地

0.3439

74.4960

25.6192

合计

97.2826


6413.0399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按照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新一轮被征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凡拟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已到收获期的,由物主自行收获,不作补偿;未到收获期的,种植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按照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新一轮被征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和使用国有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统计如下:

土地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费(元)

安怀镇安怀村村民委员会

523663

安怀镇高荔村村民委员会、东彭屯、大岭屯、荔村屯、西彭屯

185597

安怀镇旺官村村村民委员会、上汾屯、公政上屯、公政下屯、大庙尾屯、新圩屯、牛排岭屯、田辽屯、麦屋屯

126005

安怀镇新益村村民委员会、上思屯、下思屯、东益屯、田辽屯、新益屯

1102107

丹竹镇罗岑村村民委员会、定子屯、平安屯、覃村屯

383393.2

东华镇东平社区居民委员会、佃作屯、同古洲屯、泗旺屯

429941

东华镇关塘村村民委员会、大垌屯、独屋屯

71937

东华镇相资村村民委员会、坑尾屯、相北屯、相南屯、相洲屯

137604

东华镇兴华村水井屯、石九屯、陈屋屯、谢屋屯、龙舞屯

673019

官成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大岭一、二、三、四、五、六、七屯、大岭屯、新丰一、二屯、相思一、二屯

181988.3

平南街道六壬村村民委员会、反修屯、大村屯、廖屋屯、文头冲屯、朱武塘屯、林屋屯

824276.9

平南街道罗新村西冲屯

3584000

平南街道盆塘村村民委员会、七里围屯、南山河屯、新味屯、旺占垌屯、院岭屯

327702

平南街道乌江社区丰门岭一屯、长尾岭一屯、长尾岭二屯

23498

平南街道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蒙略一屯、蒙略二屯、蒙略三屯

11147

平南街道遥望村岭脚屯,良村屯

177621.8

思界乡官塘冲村村民委员会、冲儿岭屯、梁一屯、梁二屯、田塘肚屯、田洲屯、跃一屯、跃二屯、跃三屯、跃四屯

35733.6

思界乡官塘村村民委员会、九三屯、八一屯、新一屯、新二屯、新三屯、社一屯、社二屯

57452.6

思界乡南荫村村民委员会、谭兴屯、谭思屯、谭辉屯、遥岭屯

416821.9

思界乡相塘村村民委员会、星一屯、村二屯、村三屯、村四屯、村五屯、村六屯、相一屯、相二屯、相三屯、相四屯

355167.1

思界乡新旺村村民委员会、八一屯、冲田屯、勒围屯、塘井屯、塘尾屯、塘洲屯、塘芽屯、大井屯、文头岭屯、新东屯、新西屯、新南屯、新北屯、新村屯、村儿屯、校边屯、永红屯、马屋屯、高桥屯

55753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0

平南县科技局

0

平南县林业局

0

平南县食品公司

0

平南县水利局

0

合计

9684428.4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土地权利人

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元)

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

补偿费(元)

合计

()

安怀镇安怀村村民委员会

973665

523663

1497328

安怀镇高荔村村民委员会、东彭屯、大岭屯、荔村屯、西彭屯

2863990

185597

3049587

安怀镇旺官村村村民委员会、上汾屯、公政上屯、公政下屯、大庙尾屯、新圩屯、牛排岭屯、田辽屯、麦屋屯

3119194

126005

3245199

安怀镇新益村村民委员会、上思屯、下思屯、东益屯、田辽屯、新益屯

14922468

1102107

16024575

丹竹镇罗岑村村民委员会、定子屯、平安屯、覃村屯

3103321

383393.2

3486714.2

东华镇东平社区居民委员会、佃作屯、同古洲屯、泗旺屯

3124884

429941

3554825

东华镇关塘村村民委员会、大垌屯、独屋屯

1425462

71937

1497399

东华镇相资村村民委员会、坑尾屯、相北屯、相南屯、相洲屯

506936

137604

644540

东华镇兴华村水井屯、石九屯、陈屋屯、谢屋屯、龙舞屯

3631896

673019

4304915

官成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大岭一、二、三、四、五、六、七屯、大岭屯、新丰一、二屯、相思一、二屯

3037171

181988.3

3219159.3

平南街道六壬村村民委员会、反修屯、大村屯、廖屋屯、文头冲屯、朱武塘屯、林屋屯

2197617

824276.9

3021893.9

平南街道罗新村西冲屯

8501662

3584000

12085662

平南街道盆塘村村民委员会、七里围屯、南山河屯、新味屯、旺占垌屯、院岭屯

5286713

327702

5614415

平南街道乌江社区丰门岭一屯、长尾岭一屯、长尾岭二屯

268439

23498

291937

平南街道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蒙略一屯、蒙略二屯、蒙略三屯

165858

11147

177005

平南街道遥望村岭脚屯,良村屯

1526080

177621.8

1703701.8

思界乡官塘冲村村民委员会、冲儿岭屯、梁一屯、梁二屯、田塘肚屯、田洲屯、跃一屯、跃二屯、跃三屯、跃四屯

1169528

35733.6

1205261.6

思界乡官塘村村民委员会、九三屯、八一屯、新一屯、新二屯、新三屯、社一屯、社二屯

1398067

57452.6

1455519.6

思界乡南荫村村民委员会、谭兴屯、谭思屯、谭辉屯、遥岭屯

741310

416821.9

1158131.9

思界乡相塘村村民委员会、星一屯、村二屯、村三屯、村四屯、村五屯、村六屯、相一屯、相二屯、相三屯、相四屯

3003470

355167.1

3358637.1

思界乡新旺村村民委员会、八一屯、冲田屯、勒围屯、塘井屯、塘尾屯、塘洲屯、塘芽屯、大井屯、文头岭屯、新东屯、新西屯、新南屯、新北屯、新村屯、村儿屯、校边屯、永红屯、马屋屯、高桥屯

2545156

55753

2600909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91481

0

91481

平南县科技局

152419

0

152419

平南县林业局

387

0

387

平南县食品公司

117033

0

117033

平南县水利局

256192

0

256192

合计

64130399

9684428.4

73814827.4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邬振兴    ,   联系电话 7823326

特此公告。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22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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