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新县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国营桃城华侨农场(三分场)区域内,现有坟墓2塚(见附图)。
迁坟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
三、迁坟地点
自行另建墓地或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到大新县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征地办)办理迁坟手续,联系电话:0771-3695677(征地办);
(二)凡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并由征地办统一进行迁移或由建设单位深埋处理。
特此公告。
大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