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b7cb64d0-9c3f-45f6-ba9a-83d5d760a42d
文      号:贵自然资听告字〔2024〕262号
发布机构: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2024-02-20
主题分类:听证告知书
主  题  词:

听证告知书贵自然资听告字〔2024〕262号

2024-02-20 09:12:00 作者: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港北区贵城街道登龙桥社区第4居民小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3年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3〕35号)精神,贵港市2023年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你组位于贵港市金港大道与八一路交汇处北面的集体土地6.297亩。经我局对被征收的土地实地核实,拟订了《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组对拟订的《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需听证,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接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电话:4286031)递交书面听证申请书。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

编辑:     审核:4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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