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91658489-f7b0-4d41-b508-0d4008f22cb7
文      号:贵自然资听告字〔2025〕50号
发布机构: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2025-01-27
主题分类:听证告知书
主  题  词:

听证告知书贵自然资听告字〔2025〕50号

2025-01-27 09:33:56 作者:覃塘区地产服务站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五里社区第24居民小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高传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331精神,贵港高传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你组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五里社区的集体土地0.732亩。我局拟定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高传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组对拟定的《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高传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需听证,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接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电话:4286027)递交书面听证申请书。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117

 


编辑:何雪梅     审核:450800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办 | 广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宣传中心承办 |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 |   
技术维护电话:0771-5388026\5388342 | 法律热线:0771-5388216 | 新闻投稿邮箱:gxgt2009@163.com | 新闻投稿电话:0771-5388307 
ICP05004728  | 网站标识码 4500000068  |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