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
会仙镇矮山村民委员会新寨村,燕山村民委员会背山村、盘田村、下合陂村;两江镇宝山村民委员会下樟村,古定村民委员会南寨村、西寨村、东寨村,山口村民委员会山口村、山口街村、太平村,信果村民委员会南村、坪地村、山底村、祥背村、岩尾村、大山土村、满青山村、石板江村;四塘镇大湾村民委员会江岸队,界牌村民委员会文田村、岩岭村、界牌村、大岭脚村,新村村民委员会上全村、下全村、凤凰村:
我区依法拟定国道G357桂林会仙至永福百寿公路(临桂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们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后30日内)提交申请听证的有关书面材料,组长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涉及被征土地的本组群众代表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