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0500-0-167-169-20191128-0010196
文      号:北自然资听告字〔2019〕221-224号
发布机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11-28
主题分类:听证告知书
主  题  词:

听证告知书(市监委留置场所用地)

2019-11-28 18:27:24 作者: 来源:

 

 

 

 

北自然资听告字〔2019〕221号

 

 

 

听证告知书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233公顷(折合0.350亩),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拟征收后作为市监委留置场所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发〔2019〕2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我局拟订了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村民小组

地类

区片名称

补偿标准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

农村宅基地

第二片区

80.85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北自然资听告字〔2019〕222号

 

 

 

听证告知书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428公顷(折合0.642亩),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拟征收后作为市监委留置场所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发〔2019〕2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我局拟订了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村民小组

地类

区片名称

补偿标准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

农村宅基地

第二片区

80.85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北自然资听告字〔2019〕223号

 

 

 

听证告知书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九村民小组: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115公顷(折合0.173亩),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拟征收后作为市监委留置场所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发〔2019〕2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我局拟订了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村民小组

地类

区片名称

补偿标准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九村民小组

农村宅基地

第二片区

80.85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北自然资听告字〔2019〕224号

 

 

 

听证告知书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小组: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2384公顷(折合3.576亩),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拟征收后作为市监委留置场所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发〔2019〕2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我局拟订了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村民小组

地类

区片名称

补偿标准

银海区平阳镇平阳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小组

农村宅基地

第二片区

80.85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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