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隆盛镇隆湾村、三和里村、安平村,大坡外镇琴冲村、古哿村,新丰镇大村村、大罗垌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共43个地块(21个风机站和机厢,1个变压站),涉及北流市隆盛镇隆湾村民委员会及塘底组、独岗组、相打组、瓦屋组、埌田组,三和里村民委员会及六内组,安平村大坡组、天堂组、高尚组;大坡外镇琴冲村大河组、六盛组、大屋地组,古哿村旺锋组、白苏组、南山组、羊兰组、肖屋组;新丰镇大村村民委员会及振贵组、石口组、六樟组,大罗垌村第十五组、第十六组的集体土地。四至界址以实地放样为准。
详见《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2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3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4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5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6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7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8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9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0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1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2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3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4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5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6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7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8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北流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19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20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21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隆盛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22号图)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的土地面积共1.3788公顷(折合20.6820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一)农用地90.9000万元/公顷(6.0600万元/亩),未利用地36.3600万元/公顷(2.4240万元/亩)。
(二)青苗果树和地上附着物:按《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果树竹木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北政发〔2016〕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拟征地公告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者所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果、竹)木或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二)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对该拟征收土地公告事项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19年9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
2019年8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