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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北海市成功办理首宗不动产抵押权非公证继承查验业务,这是该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查验服务模式的拓展和创新。
7月26日,北海市成功办理首宗不动产抵押权非公证继承查验业务。图为办理现场。黄泽群 摄
7月中旬,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不动产抵押业务的群众。该群众两年前办理了一笔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现因抵押权人离世了,而抵押人(债务人)尚未还清借款,抵押权仍没实现,于是其作为抵押权人的法定继承人前来咨询抵押权如何继承的事宜。在此之前,抵押权继承登记均是通过生效法律文书或经公证的材料办理。经与公证机构了解,抵押权的继承公证仅针对借款合同下的权益进行公证,而且需要支付公证费用。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帮助办事群众节省时间和费用成本,7月26日,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抵押权人的法定继承人开展了非公证继承材料查验,半小时内办结了继承查验手续并出具继承查验意见书,同时以抵押权转移登记业务类型为申请人办理了抵押权继承登记。
近年来,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改革,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中心为群众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查验4500多宗,节省公证费用2000多万元。
编辑:谢贵红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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