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县声音

手续不全也能办 北海市活用政策化解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难”

2024-12-17 17:30     来源:本网     作者:韦华军 范喜英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日,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两宗行政事业单位无土地、无房屋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核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是该市首次化解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为行政事业单位明晰产权、盘活存量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提供了保障。

两宗不动产使用单位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处,面积分别为323.75平方米、3806.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建设于1966年,1967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两宗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不全,58年来一直未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针对这一“疑难杂症”,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历史档案核查、现场调查、专题研究,用足用好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依据《北海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条款,协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使用土地情况及无权属争议说明函,在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核实用地空间规划并报请北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进而按国有划拨性质直接办理了产权登记。此举省去了烦琐的程序和过多的申请材料,化解了这一历时58年悬而未决的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难题。


编辑:谢贵红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