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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12-27 17:20     来源:本网     作者: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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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立法对于严格保护桂林景观资源,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桂林伏龙洲一侧。唐艳兰 摄

近年来,桂林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小切口、大作为”立法原则,统筹协调推进“两个保护”落地见效。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职责,要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旅游、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洲岛、滩涂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定》提出,应严格保护洲岛、滩涂生态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洲岛、滩涂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不得开展有损其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建设活动以及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对河道行洪、自然景观等产生不利影响。漓江干流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漓江支流洲岛、滩涂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该《规定》。

据了解,目前桂林市已制定的17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就有10部,初步构建起以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引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成为广西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实践的典范。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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