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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2025-01-02 08: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杨光华 李卓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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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举办学法讲座,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廖平军进行授课,围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深入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水平。

图为学法讲座现场。杨光华 摄

讲座围绕土地征收概述、历史沿革、法律依据、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和深入浅出讲解,让参训人员对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有更深刻的理解,拓宽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提升了法治意识,增强了法治思维。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征地程序、材料归档、征地监督管理等方面32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编辑:潘丽娜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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