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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水利局 、贵港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印发《贵港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探索,逐步健全取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进一步保障取水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选取港北区作为先行示范区,重点针对已依法取得取水许可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确权登记,计划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颁发,为全市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取水权不动产登记经验。
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地籍调查、申请材料、登记流程标准,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制定登记规范文件,规范办理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探索开展取水权抵押登记,加大对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融资的政策、服务支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提供融资服务等。
方案还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其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登记规范、建立登记系统模块及数据库,开展登记与抵押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取水审批基础数据;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水权贷”等金融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需求“应办尽办”。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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