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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指导的《阳朔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成为桂林市首个出台“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县,这也是桂林市首个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的县。
作为桂林市全域旅游先导区,阳朔县在编制《规定》过程中,坚决落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工作要求,与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充分衔接,服务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为全市其他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提供参考。
针对部分村庄规划滞后、审批依据不足等问题,阳朔县创新采用“通则式”管理模式,通过制定普适性技术标准和管控要求,实现对乡村建设的规范化引导,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规定》明确了村庄建设边界、用地分类、风貌管控等核心内容,为规划许可和建设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规定》主要解决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的空间规划管理与规划许可核发问题。在编制过程中,阳朔县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村民和村庄发展需求为中心,分类明确村民住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乡村产业用地的建设标准、建筑间距、建筑高度、风貌指引等管控要求,明确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和布局,严格限制耕地占用、生态破坏等行为。同时预留弹性空间,支持乡村旅游、现代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
据悉,阳朔县已在高田镇龙村等村屯,通过规划引领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下一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将总结阳朔经验,指导其余各县(市、区)编制出台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逐步实现全市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规划保障。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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