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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向贺州市科谷矿业有限公司颁发全市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贺州市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矿业权登记实现从“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根本性转变。
新颁发的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详细载明权利人信息、坐落位置、矿权面积、不动产单元号、开采深度、开采矿种、权利期限等内容,明确了产权归属,切实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矿业权登记办理过程中,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依托广西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打通数据壁垒,优化登记流程,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及“同步受理、并联审查”机制,显著提升了审批效率。从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到现场领取证书,仅用时2天。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立了矿业权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并行的制度,矿业权管理由原先“一证载两权”模式转变为“权证分离”模式。对企业而言,矿业权由单纯的“开采许可”转变为具有物权属性的财产权利,进一步强化了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编辑:潘丽娜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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