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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封锁死”到“安全处置”!北海首例不动产“带封抵押”实现三方共赢

2025-11-10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黄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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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海市首例不动产“带封抵押”登记顺利办结,这是该市不动产司法处置又一次创新探索,实现了从“一封锁死”到“查封状态下安全处置”的转变。

此次“带封抵押”的创新实践,源于一起跨度十余年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北海市某房地产企业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后,其项目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更为复杂的是,该企业此前已将部分抵押房源私下出售给业主,却未办理网签备案,导致出现业主“买房无证”、房企“资产冻结”、银行“债权难偿”的僵局。

为破解困局,北海市涉房地产领域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班牵头,联合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银行及涉事企业开展多轮协商,围绕项目尚有待收回的购房尾款等关键问题,共同探寻可行路径。

借鉴“带封过户”的成功经验,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提出“以新抵旧、释放房源”的“带封抵押”方案:在法院和银行同意前提下,将8套被查封的商业用房抵押给银行,解除原抵押权后逐步释放房源,从而打破“一封锁死”的司法困局。

经充分研究论证,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协同推进“带封抵押”“带封过户”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构建被查封不动产司法处置领域的“带封”机制,并在全区率先推行“带封抵押+带封过户”双轮驱动模式,为成功落地提供制度性保障。

收到法院送达的协助办理“带封抵押”“带封过户”业务函件后,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场为银行和涉事企业办结8套商业用房的“带封抵押”登记,同步解除了原抵押权,为问题化解创造条件。在登记办证过程中,该中心通过“带封抵押”置换抵押物释放办证房源,对无抵押无查封的房源立即为业主办证。

与此同时,对有查封无抵押的房源,待业主缴清尾款后,通过“带封过户”安全转移产权,最终由银行向法院申请解封。这一系列配套操作,彻底打通了产权登记的“最后一公里”,实现银行债权得到保障、房企资产得以盘活、业主圆了“办证梦”三方共赢。

编辑:潘丽娜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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