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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通则式”规定打通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

2026-01-14 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黄榕玉 庾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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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市所辖17个县(市、区)已全部出台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在全区率先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其中,兴安县与永福县的相关做法入选自治区典型案例,获全区推广。这标志着桂林市在加强乡村规划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在乡村规划引领下,古朴村落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图为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大寨村鸟瞰。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为解决乡村规划滞后、管理依据不足等问题,提升乡村规划引领作用,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并推行“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该规定面向短期内无需编制完整村庄规划的乡村,提供了一套简明、实用、刚弹结合的管理规则,有效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等底线管控要求,明确了村庄建设边界与风貌引导等基本准则,打通乡村规划管理“最后一公里”。

编制过程中,桂林市注重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等重大战略定位相衔接,对重点区域实施严格保护,探索“留白”机制,加强对山水景观、传统村落、田园风貌的保护与引导。坚持差异化管控,针对不同类型和发展需求的村庄,明确不同的管理深度,聚焦宅基地规模、建筑风貌、生态保护和耕地红线等核心内容,分类制定村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用地等建设标准和控制要求。

桂林市利用差异化管理,突出桂北乡村特色风貌。图为临桂区六塘镇岚岩村。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桂林市全过程充分贯彻“村民主体”原则,通过实地调研和村民座谈广泛吸收民意,使“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更“接地气”,并将核心管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共管共治格局。全面采用“规划许可+正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使管理要求清晰明了。通过明确清单与弹性空间相结合,在坚守底线红线前提下,有效回应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引导乡村产业合规落地,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空间。

一系列管理措施,不仅为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提供了统一明确的依据,提高了基层管理效率,也通过将建筑风格、高度、色彩等管控要求普遍化,推动管理方式从“被动堵漏”向“主动引导”转变,有利于延续桂北乡村特色风貌,避免无序建设,为乡村发展与基层治理提供了稳定预期。

编辑:潘丽娜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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