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及部委网站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 直属单位网站
- 其他相关网站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三月的广西,春意渐浓,岑溪市马路镇和平村和睦垌一处数十亩的山林愈发显得葱茏。然而两年前,这片林地之下,一场盗采稀土资源的非法行为曾让生态环境遭受重创。如今,通过全链条追责、多部门协同、全过程修复,广西成功将这起案件办成“行刑衔接+反腐打伞”的示范案例,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从“追责”向“修复”延伸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3年11月8日,接群众举报,岑溪市公安局在马路镇和平村和睦垌一处山林中,查获一起盗采稀土矿产资源案件。经查,涉案人员采用“离子型吸附稀土矿原地浸出法”,虽然工艺为合法矿山常用技术,但是涉案人员为降低成本,简化环保设施,不按规范操作,导致大量硫酸铵、草酸等化工原料渗入土壤,严重污染周边水源和生态环境,涉及面积约34.3亩。
为掩人耳目,盗采团伙将生产设施藏匿于山林深处,采用绿色棚布、迷彩网、土围堰等手段隐蔽作业,试图规避卫星遥感与无人机巡查。其作案方式隐蔽性强,给案件侦办带来极大挑战。
案发后,岑溪市政府随即成立非法采矿案联合专案组,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将14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相关工作。2025年4月,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违法责任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694.782万元。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岑溪市相关部门首次在广西稀土非法采矿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中完整应用虚拟治理成本法,结合GIS、同位素分析等技术手段,精准量化地表水环境损害,有效解决非法采矿污染损害“量化难、认定难”等瓶颈问题,为同类案件损害评估提供了技术规范和操作范本。
目前,岑溪市相关部门已向涉案人员追缴116.737万元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并全额用于被污染区域的生态修复。通过污染源清理、水体治理、植被恢复等措施,2024年12月,该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阶段性验收,生态环境初步恢复。2025年跟踪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已达标,修复成效显著。
“自然资源资产是国家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广西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厅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为抓手,聚焦涉重金属污染、非法采矿、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构建常态化线索筛查机制,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实现“查处一案、修复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2025年,广西共启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56.106万元,完成受损土地修复2.29万平方米,以实际办案成效严厉震慑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协同联动,构建起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的工作闭环,有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依法高效推进。
“我们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整,将典型案件办理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执法监管与案件办理质效,为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编辑:潘丽娜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