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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多举措助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23-07-11 11:35     来源:本网     作者:李欣松 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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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2023年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从村庄规划、农地入市、产业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等方面,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和审查报批,按需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分类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加快已编村庄规划修改完善和审批入库,强化县乡村三级规划统筹。优化乡村地区用地空间布局,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保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合理用地。总结并推广低成本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深入推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年内完成不少于1930个村庄规划编制。

稳妥有序推进农地入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探索由政府分类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比例,实现农民集体在入市和土地征收中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大体相当、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不同用途入市土地所得收益基本均衡。按照“成熟一宗,入市一宗”,推动全区15个国家试点县(市、区)条件成熟的入市项目进入市场交易。

维护拓展村级集体利益。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留10%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村集体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本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开垦、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领域项目。

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结合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归集零散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多渠道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用地,以自营、联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鼓励利用可开发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对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规模和选址要求的,指导规范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及上图入库,年内保障设施农业用地不少于5000亩。直接利用一般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粮食、蔬菜等符合耕地利用优先序(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的农作物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按耕地管理,不需要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助力。各行政村后盾(帮扶)单位要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发挥自身优势,加大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定点帮扶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帮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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