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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市民蓝女士在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不动产“带押过户”方式顺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银行方也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钦州市首宗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业务成功办理。
钦州市首宗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业务办理现场。
据了解,覃先生在钦州市某小区有一套住房需要办理转移登记业务过户给蓝女士,但是此房屋尚有中国银行商业按揭贷款未还清。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即安排专人跟进核实。经与原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现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进行沟通,最终确认跨行“带押过户”的办理流程,覃先生、蓝女士、两家银行成功办理“房屋转移+抵押转移”登记业务。
据悉,自2023年3月开展“带押过户”办理业务以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协同当地银监、税务、住建等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路径,在钦州市15家银行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启用银行不动产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监管模式,现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66宗,涉及抵押金额总量6444.5万元。此次实现首宗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将为深化拓展“带押过户”业务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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