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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连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紧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2月4日上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办公楼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图为活动现场。谢贵红 摄
12月4日上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办公楼,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组织互动答题等形式,向干部职工普及宪法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增强工作能力。互动答题形式新颖,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12月4日下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社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图为活动现场。(厅法规处供图)
当天,该厅还在南宁市青秀家园小区设立法律咨询台,由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居民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针对居民们关心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结合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答。
12月1日至10日期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分发法治宣传资料,设置法律宣传展板,利用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潘丽娜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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