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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 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2025-01-17 08: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黄葛炎 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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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做好“三大工程”等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应加强资源资产调查,做好包括土地、房屋、权属、人口、经济、产业、历史文化遗存、设施配置、改造意愿等信息的摸底工作。

《通知》提出,要细化规划前期评估,对城中村、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区域重点开展市政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承载力评估,加强城市安全、社会稳定、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影响评估。要强化空间统筹安排,优化项目选址,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优先选取安全风险隐患多、景观风貌差、配套短板突出的片区,结合周边低效用地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

《通知》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对现行规划技术规范进行适应性优化。其中,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对现状建筑密度较高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区域,在充分征求规划范围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前提下,按照正向优化原则,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规划指标进行优化,允许通过技术措施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调整。对于增加必要的楼梯、电梯、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风道、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以及景观休息设施等情形,其新增建筑量可不计入规划容积率。

编辑:潘丽娜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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