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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区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坚决执行“以补定占”。2022至2024年度,全区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
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我区完善逐级负责的耕地保护管理体系,强化耕地变化动态监测监管,督促各地落实常态化巡田工作,有效控制耕地流出。2024年,全区耕地流出面积同比下降约34%,耕地流出形势得到进一步控制。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健全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及时预判风险矛盾,成立耕地保护服务指导工作组,下沉县乡解决实际问题,完成违规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达157万亩,为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底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该厅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政”,围绕稳住耕地总量、持续优化耕地布局,研究起草了6个方面17条重要改革措施,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同时,加大补充耕地垦造力度,出台耕地保护激励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4年,全区已核定入库补充耕地项目1371个,新增耕地数量16.78万亩、新增水田规模16.35万亩,落实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1258宗。自治区给予202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15个县(市、区)奖励9000万元。
一系列有效举措,助推我区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其中2022年增加29.35万亩,2023年增加10.54万亩,2024年初步测算将增加69万亩。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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