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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自然资源厅、广西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用林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地用林并联审批工作,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整合部门资源,切实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效率。
此次并联审批试行范围重点聚焦单独选址项目的用地用林审批,同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城镇村批次用地用林、临时用地用林、用地用海用岛等更多类型并联审批,为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开拓新路径。
《通知》明确落实“一个口进出”融合系统,项目用地申请人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并同步推送至林业主管部门,实现审批流程优化。
在审批管理方面,广西将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统一审批地类底图。同时,推行“一次完成”现场勘测,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用林现场查验,同步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统一认定现状数据,避免重复核查。在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征收集体土地前期工作后,用林公示可与征收土地预公告合并进行,进一步简化程序。针对材料使用,建立“一套材料”共用机制,各部门可共享使用项目基础材料,避免重复提交。
为确保并联审批改革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确保审批服务高效、规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前期工作流程优化和材料精简,并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能。《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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