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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林企、农户纾困解难!广西出台两项“新政”规范林权登记

2025-08-27 09:35     来源:本网     作者:韦伊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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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局联合印发《广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操作指南》《关于部分广西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意见》,有针对性加强政策供给,指导各市县低成本、稳妥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积极推动林权登记工作提质增效。

《操作指南》细化和优化了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的六个工作流程,即完成林权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建立问题台账、制作工作底图、开展地籍调查、完善或补充合同、申请及审核登簿。

《操作指南》明确,各地应在属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协同乡镇、村组共同参与,采取“室内核实为主、室外指界为辅”的模式开展地籍调查;鼓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参与林权地籍调查;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应统筹协调,提供开展地籍调查所需的最新遥感影像、实景三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永久基本农田和林业“一张图”、林木采伐等影像与数据资料;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无偿提供“广西林权地籍调查系统”供全区使用;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通过联户发证、确权到村(组、屯、队)等方式明晰产权,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方式;对通过林权流转取得集中连片林地经营权的,可单独设置林地经营权图层实行连片发证。

《清理规范意见》直击基层经常遇到的、最棘手的五类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广西实际明确提出清理规范意见。这五类问题具体包括:国家储备林项目林权登记问题;林地经营权多次流转不符合连续登记原则问题;林地流转合同到期原权利人不申请注销登记问题;林地已灭失,权利人未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问题;已依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林地问题。

针对国家储备林等重点林业项目,《清理规范意见》定制登记路径,提升破碎地块流转及登记效率;针对林地经营权多次流转不符合连续登记原则的问题,在一般收件材料基础上,仅需补充发包方或承包方关于同意林地再流转的书面材料,即可为最后一手受让方办证;对已依法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且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仍为林地的,应恢复为耕地,避免违规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地块办理林权登记。

据了解,此前两项“新政”均已经过试点实践检验,工作流程更规范,登记路径更灵活高效,高度契合广西林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打通林权登记“堵点”,夯实林地产权基础,为农户、林业企业纾困解难,也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林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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