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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部署开展的全区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发布会透露,广西将实施针对性政策措施,通过激励和约束并举,全力推进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坚决推动广西矿业高质量发展,让“有色金属之乡”真正成为戴在广西头顶上的“皇冠”。

11月12日上午,广西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部署开展的全区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黄千曦 摄
目标明确:推进矿业结构优化升级
广西自然资源厅厅长张文军在发布会上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利用2年时间集中推进。其中矿业权整合方面,主要针对未满足生产安全要求、开发布局不合理等矿山进行整合,重点矿种包括铅、锌、锡、锑、钨、锰、金等金属矿产。到2027年底,力争全区采矿权数量由现在的2612个减少至18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从目前的61%提升至80%以上。
“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方面,围绕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全链条,对未办理审批手续、违规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企业通过关停取缔、整合重组、升级改造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用3至5个月时间,对纳入关停取缔的应关尽关,初步转变矿业开发领域“小散乱”现象;到2027年底,实现选矿、冶炼、加工企业生产管理全面规范,大中型企业比例由43%提升至60%以上,根本扭转“小散乱”局面。
政策支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据张文军介绍,广西近日已出台《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西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合要求和治理措施,并通过实施针对性政策措施,为专项行动保驾护航。
“关于整合主体,可通过三种方式确定。”张文军说,自治区鼓励整合区内的各矿业权人自行协商确定整合主体;鼓励各市引进大型矿业企业以协商收购、持股等市场方式参与整合;无法通过自行协商或市场方式确定整合主体的,在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基础上,由各市将整合范围内的矿业权协商收回,并与矿区废渣处理、污染治理等一并打包,统一规划后重新公开出让。
在激励措施上,广西将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绿色低碳改造、产品创新、工艺和装备升级等,促进矿区统一开采规划、统一生产系统、统一安全管理和生态修复,支持整合主体和大中型矿山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开辟多部门协同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完成整合的矿区,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将采矿权深部、周边零星分散及现有矿业权之间的夹缝资源配置给整合主体。
同时,专项行动配套推出约束措施:列为整合对象的矿业权,在完成整合前暂停办理转让、变更等手续。对矿业权人拒不参与或无故拖延整合的,依法依规对其矿业权进行处置。
协同发力:推动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
就如何参与整合治理,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赵恩江表示,将编制好有色金属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产业布局优化、高端产品创新、数智化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开放合作五项工作,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
广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宁耘认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广西将从源头做起,强化规划环评引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源头管控。强化龙头服务,全力服务项目审批,推动南丹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协同监管,切实为矿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提供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广西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陈捷认为,矿山是高危行业。广西将突出强化预防,从矿山安全准入、安全监管和升级改造三个方面助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广西园区办副主任王宗文表示,将以招商引资和规划布局专业园区为抓手,向所有优质企业敞开广西有色金属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大门,加强靶向招商,开展系列招商活动,注重招商成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每一家在广西发展的企业“保驾护航”,共同书写产业合作共赢新篇章。
编辑:谢贵红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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