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及部委网站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 直属单位网站
- 其他相关网站
近日,随着钦州市灵山县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广西所有市均实现了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覆盖。特别是取水权抵押登记的实施,为水资源丰富的广西探索出了一条绿色金融新路径,使“沉睡”的水资源转化为“活资产”,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为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广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始于2024年10月,南宁市、河池市率先颁发全区首批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开启了广西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践探索。此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结 “试点先行、部门协同、标准统一”的工作经验,在全区全面推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年来,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与水利部门紧密协作,通过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了取水许可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为实现取水权登记全覆盖打下良好基础。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取水权首次登记138宗,办理取水权抵押登记11宗,抵押金额达4550万元。
随着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实现全覆盖,标志着广西将取水权登记全面纳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不动产权证书为水资源赋予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在明晰产权归属的同时,推动了水权交易、取水权抵押融资,实现了“水资源”变“水资产”,有效激活了“水市场”。
编辑:潘丽娜 审核:周复宏 黄尚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