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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07-25 17:02     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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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办〔2019299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自然资源信息网络安全、信息化水平、政务公开质量和资金保障能力,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网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网信领导小组组成

   长:陈建军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谢瑾瑜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吴锡熹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总规划师

        李占元  厅党组成员

  员:

     肖旭光  厅办公室主任

        杨森涛  厅综合处处长

        杨树强  厅法规处处长

            厅财务处处长

        左旭阳  厅审批办主任

        吴志伟  厅监测处处长

        陈秀贵  厅登记局局长

        蒋立敏  厅权益处处长

        覃秋菊  厅利用处处长

        阳柳凤  厅规划处处长

        罗讲平  厅管制处处长

            厅修复处处长

            厅耕保处处长

        黎修旦  厅地勘处处长

            厅矿权处处长

        李玉权  厅矿保处处长

        王龙波  厅测绘处处长

        朱小玲  厅地信处处长

            厅执法局局长

        叶少波  厅科技合作处处长

            厅人事处处长

        侯宪国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黄晓辉  厅宣传中心主任

        杨如军  厅信息中心主任

     刘小奎  厅培训中心副主任

厅网信领导小组下设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网信办),设在厅办公室。

厅网信办主任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总规划师吴锡熹兼任,副主任由肖旭光、毛杰、侯宪国、杨如军兼任,设置3名专职人员,分别从宣传中心抽调1名,信息中心抽调2名。

厅网信办设政务公开组、资金保障组、网络意识形态组、技术实施保障组4个工作组,政务公开组组长由肖旭光兼任;资金保障组组长由毛杰兼任;网络意识形态组组长由侯宪国兼任,技术实施保障组组长由杨如军兼任。

二、厅网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厅网信领导小组职责。

厅网信领导小组是全区自然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决策全区自然资源信息化重要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领导全区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审定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

3.统筹协调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4.统筹全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网络意识形态研究,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完成自治区和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厅网信办职责。

厅网信办是厅网信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厅网信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建立项目库,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有关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代表自然资源厅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工作。

2.负责起草全区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的发展战略、宏观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及相关工作的年度计划、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落实上级决议、分析形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信息化建设有关问题。

4.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负责对市级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的实绩考核工作,备案、审查市级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的规划、计划。

5.落实上级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统筹开展全区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厅网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政务公开组负责承担全厅政务公开的日常性工作,具体有:

1.负责拟定厅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起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组织厅依申请公开工作。

3.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工作。

4.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对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资金保障组

1.负责厅本级网络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的资金保障工作,制定资金安排计划和保障措施。

2.负责汇总审核厅网信办相关工作经费年度预决算。

3.负责厅本级网络信息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厅本级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网络意识形态小组

1.统筹协调组织全区自然资源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2.检查考核各处室各单位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情况等。

3.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融入意识形态工作中,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每半年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专题检查一次。

4.对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实行责任追究问责。

技术保障组

1.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

2.负责起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研究相关技术路线。

3.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数据的统一管理、存放、共享交换和应用。

4.为全区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立项论证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5.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工作。

6.为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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