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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前身为广西测绘局第二测绘大队,成立于1975年4月, 1995年12月更名为广西第二测绘院,2013年再次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首批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柳州市文明单位。
本单位目前有两个办公地点:一个是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10号,办公面积3000多平方米;另一个在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自治区自然资源数据服务中心8楼,办公面积1000多平方米。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三定方案,本单位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内设机构为6个科室、7个作业单位(包括6个分院和一个中心),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技术管理科、质量管理科;7个作业单位分别是地理信息分院、国土测绘分院、资源调查分院、空间利用与监测分院、基础测绘分院、遥感应用分院以及数据中心。
本单位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1人,其中在编在职148人、编外在职153人。现有正高级工程师4名、高级工程师65名、注册测绘师16名、工程师115名、其它专业技术人员102名。
目前主要业务有:新型基础测绘、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测量标志重建、应急测绘保障、自然资源调查与测绘、实景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广西西江流域内陆水域水下地形测绘与更新等多个专业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8,217.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217.64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3.88万元,下降3.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6.5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18.90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2〕457号)执行2022年预算,年中追加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13.24万元(密件)。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1,241.1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632.78万元,下降56.81%,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2〕457号)执行2022年预算的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相关政策,本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相对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8,217.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604.4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3.88万元,下降3.68%。按功能分类科目综述,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7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00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二是增人增资经费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59.9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1.53万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下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84.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定额人员及日常公用的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0.34万元,下降12.26%,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政策,我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项目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44.1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缴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74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进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613.2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13.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项目资金列支结转有关问题的函》(桂财资环函〔2022〕143号)结转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13.24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6.5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18.90万元,增长23.31%。其中:基本支出3,329.64万元,项目支出3,033.63万元。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515.17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7,000.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7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
按功能分类科目综述,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06.60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6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61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55.22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159.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5,514.56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5,366.6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主要用于预算人员经费定额支出和日常专项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8.80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24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9.6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经济分类科目综述):
(一)工资福利支出2,845.01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2,84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2.87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29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76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19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64万元,年初预算为91.72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82.22万元,完成预算的90.78%,比上年减少6.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料费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2.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87万元,年初预算为89.94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数80.44万元,完成预算的90.59%,比上年减少6.32 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料费有所减少。主要用于保密生产数据及文件的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2.87万元,平均每辆4.8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数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次,人次15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1.2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4.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6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0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4.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越野车、商务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2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3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广西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广西实景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生产”“编外人员经费”“广西生态审计服务体系建设及产业化应用项目”等26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在项目实施过程后进行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们及时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申报和实施中,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6.50分,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根据要求我院自评项目总数为26个,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其中2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46%;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5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调整预算经费指标的情况。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加强可行性研究,提高成本测算精准度,尽量避免预算指标调整的情况。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二是在编制预算时,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合理测算,确保目标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相吻合,缩小年初绩效目标任务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偏差;三是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且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2.00万元,执行数为35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产出数量: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面积,完成任务区内的县城以上建成区、公路铁路和浔江周边,以及全作业区地名、铁路、通车的硬化道路、河流、水库等一类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12677.6平方公里,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变化区作业面积53439.2平方公里,1:10000DEM更新区域作业面积71343.5平方公里,超过指标要求的1万平方公里;产出质量:数据成果质量检验合格率100%,达到设置的指标;产出时效: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按项目要求时限完成,达到设置的指标;产出成本:本年使用资金352.00万元,项目支出不突破经批准的项目预算,达到设置的指标。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当年实现了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定期全面更新,为自治区政府部门重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提供基础数据的部门不少于3个,达到设置的指标。三是可持续影响:测绘成果精度高、现势性好,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持续为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支撑服务不少于3年,达到设置的指标。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年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超过90%,达到设置的指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据生产与更新产出数量和质量受卫星影像覆盖率、分辨率和时效性影响,如影像覆盖率、分辨率和时效性偏低,则工作量会相应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总结经验,加大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和作业效率,克服卫星影像覆盖率、分辨率和时效性的影响。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7.30万元,执行数为567.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产出数量:全年完成地类变化监测6.61万平方公里,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6.61万平方公里,超过指标要求的5万平方公里;产出质量:数据成果质量检验合格率100%,达到设置的指标;产出时效: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按项目要求时限完成,达到设置的指标;产出成本:本年使用资金567.30万元,项目支出不突破经批准的项目预算,达到设置的指标。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当年实现成果数据的全面更新,为自治区政府部门重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的部门不少于3个,达到设置的指标。三是可持续影响:成果数据持续为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支撑服务不少于3年,达到设置的指标。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数据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超过90%,达到设置的指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数据生产与更新产出数量和质量受卫星影像覆盖率、分辨率和时效性影响,如影像覆盖率、分辨率和时效性偏低,则工作量会相应增加;二是因为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属于最近几年才出现的地理信息产品,很多单位不熟悉也不具备应用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条件,导致服务单位不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总结经验,加大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和作业效率,克服卫星影像覆盖率、分辨率和时效性的影响;二是加大成果的推广,让成果在更多的行业和单位得到应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00万元,执行数为23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产出数量:完成三江侗族自治县约700平方千米面积1:10000基础地理实体信息数据转换地理实体及约50平方千米面积省级二、三维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与建库;融入自动提取、智能识别等多种前沿技术,完成柳州市本级约86平方千米实景三维场景与白模构建,总结归纳城市白模快速构建技术路线;完成平陆运河青年枢纽约10平方千米激光点云数据获取,超过指标要求的100平方公里;产出质量:成果质量检验合格率100%,达到设置的指标;产出时效: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按项目要求时限完成,达到设置的指标;产出成本:本年使用资金231.00万元,项目支出不突破经批准的项目预算,达到设置的指标。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当年实现对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数据进行数据采集,为相关部门和单位重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的部门不少于3个,达到设置的指标。三是可持续影响: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成果数据持续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支撑服务不少于3年,达到设置的指标。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年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成果数据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超过90%,达到设置的指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是当前基础测绘前沿技术,产品的体现形式和实现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和各省份尚没有成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遇到技术困难需要进行研发创新,需要经费较多,可能会导致预算不足;二是因为属于前沿技术,很多单位不具备应用新型基础测绘成果的条件,导致服务单位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技术研发创新,促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成熟;二是加大成果的推广,让成果在更多的行业和单位得到应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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