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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7 09:37     来源:自然资源遥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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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2019]110号)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航空摄影及遥感数据获取、处理与应用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自治区基础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利用航空航天遥感手段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和成图等技术性工作;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监管的遥感技术支持,开展自然资源遥感技术开发和数据应用,依法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是只有一个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

我单位是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国家基础测绘工作的测绘生产工作。

我单位的内部机构设有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管理科、应用拓展部、质量管理科、遥感信息工程分院、资源环境工程分院、摄影测量工程分院、测绘工程分院、应用研究分院、遥感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965.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31.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49.06万元,下降10.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5.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14.47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本年指令性任务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2137.0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2.95万元,下降14.52%,主要原因是市场任务减少,回拨的财政专户资金减少,事业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其他收入508.7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8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减少,其他收入有所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34.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1.73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双频激光LiDAR项目项目属于跨年项目,需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二)我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965.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99.8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49.07万元,下降10.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18万元: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抚恤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7.14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43.07万元,全部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33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减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783.5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84.13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承担厅指令性任务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32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81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6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9.34万元,增长39.37%,主要原因是支出少,造成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4.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14.27万元,下降11.86%。其中:基本支出3795.03万元,项目支出3739.69万元。

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19.39万元,支出决算为75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7%。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2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2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四)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死亡抚恤金。

(五)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行业管理项目工作

自然资源卫星年初预算为132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主要用于全区卫星遥感数据统筹、获取与处理自然资源卫星项目工作

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年初预算为117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7%。主要用于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基础测绘项目工作

(九)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235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8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31.2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5.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及薪级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差异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调减部分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1%。差异原因主要是追加退休人员相关补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全年运行费支出23.78万元,平均每辆2.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次13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相关运行经费支出258.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34万元,降低7.9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8元,降低1.9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5.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6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72.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野外测绘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23个,项目支出总额2938.9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3个,本级项目支出2938.9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938.9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二是佐证材料不够齐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绩效目标设置和评价准备工作,使目标更科学,评价更准确;二是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充分收集佐证材料。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6.76万元,执行数为596.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变化图斑智能提取的影像面积95万平方公里;二是我院推送的变化图斑准确率各批次检查均在90%以上;三是我院在2023年11月30日完成最后一批次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数据生产;四是本年实际支出596.76万元,不超预算支出;五是持续开展全区用地用矿监测的时间等于2年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产出数量指标过于简单,未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改进绩效目标设置,使目标更科学,评价更准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涉及资金1893.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些项目全年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完成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变化图斑智能提取,全区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广西南方生态屏障遥感监测体系建设与应用、广西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等工作,有利的支撑了自然资源业务。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财政厅未开展对我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