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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调查(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成果整合和分析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测绘基准建设、运维、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
(一)承担全区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分析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区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海域海岛、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整合工作。
(三)承担全区测绘基准建设和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级基础测绘任务。
(四)承担应急测绘保障技术服务工作。
(五)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和海洋测绘、界线测绘、工程测量、水下测量等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办厅党组布置的任务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和管理需要,报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复,下设十三个正科级职能部门: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技术管理科、业务管理科、质量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测绘分院、调查分院、利用评价分院、监测分院、应急测绘保障分院、数据与研发分院。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932.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32.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2.53万元,增长5.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0.4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33.33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开展的项目规模总体相比上年有所增加,收入的项目资金相应增长。
2.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2,850.0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4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由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的项目规模相比上年有所减少,相应的事业收入减少。
5.本年无经营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62.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年该项收入均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00万元,下降62.65%,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收入减少。
7.本年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300.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6.64万元,增长83.56%,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工作内容相比上年有所增加,结转资金相应增长。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932.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539.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2.53万元,增长5.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付退休人员公用支出、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春节慰问金、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09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相关补贴,追加发放去世人员死亡抚恤。
2.卫生健康支出199.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83万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参加自缴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为我院符合条件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62.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承接的指令性任务、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1.32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整体承担的项目规模比上年有所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8.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68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下降,住房保障支出按比例相应下降。
5.本年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393.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97万元,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资金大部分为其他资金,我院承担的跨年度建设项目规模比上年有所增加,年末结转的资金有所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4.5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65.72万元,增长6.98%。其中:基本支出3,661.38万元,项目支出5,013.2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93.35万元,支出决算为8,67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93.25万元,支出决算为64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相关补贴,追加发放去世人员死亡抚恤。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付退休人员公用支出、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春节慰问金、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75.6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302.6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151.3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9.46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全部为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缴纳医疗保险。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6,72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65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变化及因增人增资等原因引起在职人员人数、工资等变化,对基本支出-事业运行预算进行相应调整;二是根据年度工作需要,追加个别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承接的指令性任务支出。其中:2200108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决算为77.47万元,2200129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决算为4,916.26万元,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2,663.1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0.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全部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调整、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1.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4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人员社保。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相关补贴,追加发放去世人员死亡抚恤。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9%,比上年增加6.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项目规模相比上年增加,使用公务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8%,比上年增加6.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项目规模相比上年增加,使用公务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16万元,平均每辆2.2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58.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4万元,降低14.4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2.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3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3.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5.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0.40%;无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固定资产账面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2辆车多年前已实际报废,因未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资产报废处理,现报废车辆的相关材料已遗失,无法提供自治区财政厅所要求的报废车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故暂无法进行汽车的资产账面核销。现我院实有公务用车12辆,未超过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4,525.03万元,执行数11,539.49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33个,项目支出总额7,878.1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3个,本级项目支出7,878.1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786.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7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6.14%;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091.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1.2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85%;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8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0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时效指标等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5.50万元,执行数为1,66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4份季度分析报告和1份年度分析报告,二是完成全区重点区域无人机遥感影像获取及处理、变化图斑分析分类、形成监测任务清单、监测成果汇总分析,并对其中42个县区开展变化图斑提取整理及外业调查核实,完成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满意度调查佐证材料存在一定局限性。下一步改进措施:统筹优化佐证材料收集,使佐证材料更科学、合理地反映指标完成情况。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组织对我单位项目进行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财政厅未组织对我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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