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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22 16: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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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资格,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测绘仪器检定、校准工作;承担全区地图技术审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0号),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中心目前内设综合办公室、国土空间产品检验科、自然资源产品检验科、计量检定科、业务科、地图技术审查科等六个科室。

中心2024年底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一个,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717.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19.2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37万元,下降0.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4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8.49万元,增长79.14%,主要原因是新增广西国土调查日常变更过程质量监理及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过程质量巡查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经营收入1,702.6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5.16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场项目回款较之前减少。

6.其他收入3.1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18.30%,主要原因是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9.8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缴纳企业所得税。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1.8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3.21万元,增长23.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经营结余为亏损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717.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52.2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7.82万元,下降4.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22.8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及退休职工退休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增加,计提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增加,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调增,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相应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决算数为1,817.7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事业运行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如职工工资、项目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各项费用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2.05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为2024年劳务派遣经费项目等各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7.2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为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增加,计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增加。

5.结余分配12.9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12万元,增长238.7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47.8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64.37万元,下降52.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市场项目回款增加,经营结余累计亏损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3.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8.49万元,增长79.14%。其中:基本支出81.85万元,项目支出231.62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8万元,预算调增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8 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2.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1%。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为追加在编职工人员工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编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相应申请追加相关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安排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为2024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需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2024年度未安排财政拨款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来是2024年未安排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财政拨款的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7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5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野外测绘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877.3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5个,本级项目支出877.3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42.2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1.80%;5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57.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7.92 %;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77.9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0.28 %;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7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存在指标设置表述不明确、指标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秉持相关性和重要性原则,设置容易计量或量化的指标,实现各层次绩效评价指标彼此相关,确保绩效目标可评可考;二是合理预测市场项目回款情况,对于实在无法开展或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避免出现实际开展与预算安排差距过大的情况。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测绘行业成果质量、资质、信用、安全生产抽检巡检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0万元,执行数为69.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75家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率100%;二是完成委托的相应检查工作,提交完整的检查记录、检验报告、工作总结及质量分析报告,完成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社会效益指标指标采用定性指标,未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优化完善社会效益指标的设置方式,使目标更科学,评价更准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组织对我单位项目进行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财政厅未开展对我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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