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顺利完成桂江(漓江段、大溶江段、主河段)自然资源确权首次登记,明确漓江等3段水流自然资源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代理行使所有者职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登簿成果向社会进行公布(见附件)。
附件:
1.桂江(漓江段)自然资源登记簿
2.桂江(大溶江段)自然资源登记簿
3.桂江(主河段)自然资源登记簿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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