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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11-13 11:13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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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我厅工作计划安排,拟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全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广西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备案评估师。

二、检查事项

土地估价机构和备案评估师备案信息及执业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411月。

四、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

五、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土地估价机构检查的内容。

1.是否存在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2.是否存在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情形;

3.是否存在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情形;

4.是否存在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的情形;

5.是否存在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情形;

6.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土地评估报告或有重大遗漏的土地评估报告的情形;

7.是否存在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规定的人员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情形;

8.是否存在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本机构的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形。

(二)备案评估师检查的内容。

1.有无私自接受委托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收取费用的行为;

2.有无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行为;

3.有无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

4.有无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的行为;

5.有无签署本人未承担业务的评估报告、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行为;

6.有无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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