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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度表(截至2020年7月31日)

2020-08-28 00:00     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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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内容

目标任务

我厅牵头处室

我厅配合处室

任务进度

1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5%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一)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

持续深入开展用地保障“四个一”行动,主动上门服务重大项目130多个,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截至目前,1517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中,已保障用地项目721个(含用海项目和历年保障用地项目),累计落实用地指标1.6万公顷;456个(含谋划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中,已保障用地项目257个(含历年保障用地项目),累计落实用地指标6412公顷。

(二)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全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1437.91公顷(含国务院审批),同比减少78.32%。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为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工作,我厅在2019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用地审批大会战,对所有建设项目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全年批准建设用地2.38万公顷,同比增长51%,解决了全区一大批项目用地问题。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40宗,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7.37%;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6964.55公顷,同比增加27.99%。其中,土地出让面积4195.31公顷,同比增加29.65%,出让合同价款总额549.05亿元,同比增加16.13%。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5565亩,成交金额43.47亿元,实现年度目标50亿元的86.94%,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15.84%

(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情况。组织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20批,面积7817亩,交易金额20.21亿元,同比增长225%,全部返还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五)不动产登记情况。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以来,全区共颁发企业类不动产证书21.3万多份,企业类不动产登记证明53.3万多份(企业类抵押证明30.1万多份,企业类抵押金额13900多亿元)。

2

2.财政收入增长5%

财务处

各相关处室

储备中心

权益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利用处

 

 

1.用好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努力完成土地出让任务。截至731日,出让自治区本级土地共573.65亩,土地出让总收入43.6亿元,同比增长57.06%,完成年度出让收入目标的87.2%2020年出让地块已上解自治区国库12.95亿元,加上2019年出让2020年上解的5.25亿元和市县出资收储区本级土地上解收益0.69亿元,今年已上解自治区国库18.89亿元。根据上述2020年出让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如土地受让人按出让合同要求按时缴清出让价款,年内仍可上解24.13亿元。

2.全力拓宽收入渠道,增加可用财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努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提质增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52号),我厅大力推动非税收入征收,成功实现自治区首笔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入入库,开创新的财政收入来源。20201-7月,我厅共完成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缴10.76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91亿元(中央1.17亿元,自治区2.74亿元),耕地开垦费1.86亿元,矿业权出让收益3.42亿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7亿元。

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建设工作初见成效,20201-7月累计调剂水田规模142.5216公顷,共实现调剂收入入库1.7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33亿元;县(区)0.44亿元,开创了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一)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

持续深入开展用地保障“四个一”行动,主动上门服务重大项目130多个,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截至目前,1517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中,已保障用地项目721个(含用海项目和历年保障用地项目),累计落实用地指标1.6万公顷;456个(含谋划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中,已保障用地项目257个(含历年保障用地项目),累计落实用地指标6412公顷。

(二)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全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1437.91公顷(含国务院审批),同比减少78.32%。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为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工作,我厅在2019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用地审批大会战,对所有建设项目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全年批准建设用地2.38万公顷,同比增长51%,解决了全区一大批项目用地问题。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40宗,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7.37%;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6964.55公顷,同比增加27.99%。其中,土地出让面积4195.31公顷,同比增加29.65%,出让合同价款总额549.05亿元,同比增加16.13%。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5565亩,成交金额43.47亿元,实现年度目标50亿元的86.94%,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15.84%

(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情况。组织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20批,面积7817亩,交易金额20.21亿元,同比增长225%,全部返还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3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

综合处

4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一)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全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1437.91公顷(含国务院审批),同比减少78.32%。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为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工作,我厅在2019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用地审批大会战,对所有建设项目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全年批准建设用地2.38万公顷,同比增长51%,解决了全区一大批项目用地问题。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40宗,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7.37%;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6964.55公顷,同比增加27.99%。其中,土地出让面积4195.31公顷,同比增加29.65%,出让合同价款总额549.05亿元,同比增加16.13%。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5565亩,成交金额43.47亿元,实现年度目标50亿元的86.94%,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15.84%

(三)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情况。组织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20批,面积7817亩,交易金额20.21亿元,同比增长225%,全部返还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是制定落实行业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03号),提出我厅4大方面共24项重点工作及落实要求。二是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大战役”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多项重点任务提出落实要求,继续实施“先用后报、边建边报”等特殊用地政策。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印发〈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围绕9项任务提出用地规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跟进等13项落实措施及落实要求。四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服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94号),自5月中旬至6月上旬,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军等11位厅领导及3位副总工程师分别带领服务指导组,赴15个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服务,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需求和问题。

5

10.现行标准下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6

11.节能减排降碳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

审批办

权益处

落实差别化的用地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不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不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不办理供地手续

7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2.必须全面完成24万贫困人口脱贫、660个贫困村出列和8个贫困县摘帽。

综合处

人事处

一是制定落实行业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03号),提出我厅4大方面共24项重点工作及落实要求。二是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大战役”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多项重点任务提出落实要求,继续实施“先用后报、边建边报”等特殊用地政策。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印发〈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围绕9项任务提出用地规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跟进等13项落实措施及落实要求。四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服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94号),自5月中旬至6月上旬,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军等11位厅领导及3位副总工程师分别带领服务指导组,赴15个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服务,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需求和问题。

各相关处室

厅直属各单位

8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3.持续推进“四大战役”、“五场硬仗”,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矿权处

矿保处

1.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办结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办结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补正材料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提出过渡时期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四大战役”“五场硬仗”项目用地保障,完成9个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9

14.对大化、都安、隆林、那坡4个极度贫困县,靖西、环江等7个贫困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县(市),以及138个贫困发生率在5%以上的贫困村实行挂牌督战、全程督战,坚决攻克深度极度贫困堡垒。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矿权处

矿保处

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服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94号),自5月中旬至6月上旬,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军等11位厅领导及3位副总工程师分别带领服务指导组,赴15个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服务,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需求和问题。二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助推脱贫攻坚,2020年,分别给都安、大化县、隆林、马山、富川县、田林县等贫困县共计调剂7个砂石指标。截至目前,全区大化、隆林、罗城、天峨等县共组织出让17个采矿权用于矿产资源助推脱贫攻坚,其中大化镇凤翔村采石场石灰岩矿、大化镇龙马村陇槐屯采石场石灰岩矿等15个采矿权已成功出让,成交价共计14781万元,扶贫措施主要为矿山企业每年给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一定资金扶持以及解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等。

10

16.加大边境地区脱贫攻坚支持力度。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机构,制定印发了具体整改方案,进一步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求,并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督办工作予以重点推进。截至目前,我厅已完成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销号工作。

11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7.加大对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做好对非贫困户中生活困难人员的帮扶。

综合处

人事处

各相关处室

厅直属各单位

一是制定落实行业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03号),提出我厅4大方面共24项重点工作及落实要求。二是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大战役”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多项重点任务提出落实要求,继续实施“先用后报、边建边报”等特殊用地政策。三是制定印发《广西自然资源2020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贫困村及95%以上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20%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推动培育有稳定收入渠道和有效发展路径的集体经济示范村和经济强村。

12

18.巩固脱贫成果,保持现有扶贫政策稳定,加大产业就业扶贫力度,实施搬迁后续“十大扶持工程”,以消费扶贫、电商扶贫为主抓手打造社会扶贫升级版,建立健全返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按时完成脱贫攻坚普查任务。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矿权处

矿保处

利用处

一是制定落实行业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03号),提出我厅4大方面共24项重点工作及落实要求。二是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大战役”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多项重点任务提出落实要求,继续实施“先用后报、边建边报”等特殊用地政策。

13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9.落实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

登记局

截至20207月底,宅基地使用权总宗地数8584550宗,应登记发证宗地数7163175宗,已登记发证宗地数6563888宗,发证率91.63%;集体建设用地总宗地数47839宗,应登记发证宗地数41065宗,已登记发证25408宗,发证率61.87%

14



20.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持续建设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耕保处

修复处

整理中心

一是完成2019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二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内业核实工作;初步测算了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自治区级组织21个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实地踏勘和论证,累计合理有效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8.5598公顷。开展2020年度第一、二季度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实地核实举证工作。三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截至目前获批建设用地项目18宗已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在库2926个补充耕地项目储备补充耕地复核认定工作;完成85个项目自治区级新增耕地核定复核工作;已组织修订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细则,并调整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组织完成6批自治区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

15



21.深化糖业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糖业降本增效行动,落实糖料蔗支持保护政策,建好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

修复处

整理中心

一是明确建设目标。2020410日下达“双高”基地建设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开展验收工作情况摸底。5月对各市、县辖区“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的任务量和完成量进行全面梳理,对各地块的验收工作情况进行摸底,并做好技术指导。截至20207月底,全区“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已完成验收494万亩,验收率已达98.38%

一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2020年安排了2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试点方案审查的有14个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批复立项,已审查正在进行方案修改的有8个。

16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2.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建成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300个,县级示范区600个。

修复处

耕保处

整理中心

17



23.全力防控非洲猪瘟,抓好生猪恢复生产和保价稳供工作。

耕保处

规划处

管制处

利用处

我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大力支持生猪养殖用地,允许多高层养殖,并不限制多高层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强调符合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即可;也从原来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规定,调整为涉及少量零星、分散的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落实补划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并结合广西实际,明确了少量零星分散的标准为:单个项目控制在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0%以内,确因生产需要,经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通过后比例可适当增加,但单个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总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20201-8月,全区共备案生猪养殖设施农业用地400宗,总用地面积1.53万亩。

18



27.壮大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业原料林和特色经济林,植树造林230万亩,新造油茶林50万亩,做大林产品加工产业,建好崇左山圩产业园、贵港绿色家居产业园、来宾三江口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鹿寨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广西(容县)生态安居板材产业园等,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打造万亿元绿色林业产业。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指导市县做好产业园区的规划空间保障、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发证等自然资源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产业园区用地政策制定和宣传力度,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桂政办发〔20203号),于2020327日在我厅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并于65日在我厅网站转引关联了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政策解读,提高相关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三是2020615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给产业用地主体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产业用地政策指引参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系统掌握和准确把握产业用地政策要点,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精准高效服务产业项目落地,助推全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四是2020628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列为监测范围的开发区开展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工作,全面更新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内的用地状况、社会经济数据等,并对关键指标和数据库进行更新,为下一步精准施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19



28.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开展“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建设50条乡村风貌示范带,完成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和100个行政村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建设,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规划处

综合处

管制处

修复处

执法局

整理中心

1.做好规划引领。明确2020年完成35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目标与具体工作措施,协调落实了2020年村庄规划编制补助资金6000万元,奖补覆盖65个县(区、市)共300个行政村,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建设项目做好规划引领。

2.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目前,柳州市鱼峰区、玉林市北流市已率先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试点工作,推进乡村规划师驻镇入村,为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等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20



29.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修复处

测绘处

信息中心

1.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2020年村庄规划和农房规划管控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覆盖全区的村庄规划推进情况调研,对我区2020年村庄规划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2.明确2020年完成35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目标与具体工作措施,协调落实了2020年村庄规划编制补助资金6000万元,奖补覆盖65个县(区、市)共300个行政村。

3.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为规范村庄规划审查和规划数据库建设并纳入“一张图”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

4.组织多家技术单位探讨研究村庄规划简易版成果“一村一图一表一则”的编制内容和表达形式,确保村庄规划成果达到“简单、实用、节约、可行”的要求。

 

21

三、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30.大力开展“制造业发展攻坚突破年”活动

利用处

登记局

权益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53号),大力推进产业用地各项政策深入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方面服务制造业发展攻坚突破年活动,为深入实施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家具家居材料等产业集群梳理归集自然资源支持政策。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空间。指导各地做好制造业、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项目与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协调,保障急需项目依法依规用地。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21个重大研究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形成有460多个专题数据的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平台。完成各市县6个规划核心专题研究初步成果。

三是科学安排用地计划,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截至目前,已预安排14个市用地计划指标2批次,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批次,合计3.97万亩计划指标,统筹用于保障制造业、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用地需求。

22


打好工业振兴攻坚战。

31.深入实施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家具家居材料等产业集群。

利用处

权益处

规划处

管制处

矿权处

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53号),大力推进产业用地各项政策深入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方面服务制造业发展攻坚突破年活动,为深入实施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家具家居材料等产业集群梳理归集自然资源支持政策。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空间。指导各地做好制造业、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项目与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协调,保障急需项目依法依规用地。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21个重大研究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形成有460多个专题数据的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平台。完成各市县6个规划核心专题研究初步成果。

三是科学安排用地计划,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截至目前,已预安排14个市用地计划指标2批次,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批次,合计3.97万亩计划指标,统筹用于保障制造业、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用地需求。

 

23

32.深入实施“双百双新”重大战略工程,大力推进“550”产业项目。竣工投产防城港钢铁基地一期、柳州上汽新型发动机、北海信义玻璃产业园等项目。

综合处

审批办

利用处

管制处

 

1.开设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时限由原承诺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14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2.2020424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市县加强主动上门服务力度,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引导项目选址符合用地保障条件。同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双百双新”项目用地台账,全程跟踪、动态掌握用地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3.3月起,每月定期赴梧州市开展“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服务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4.对纳入“双百双新”项目、“550”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核销制,由自治区统筹保障。截至731日,已保障“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用地257个(含历年保障用地项目),累计落实用地指标498764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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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新开工建设南宁合众新能源乘用车和天际新能源汽车、玉林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柳州四方智能家电科技园、梧州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崇左友诚生物基新材料等项目。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利用处

1.我厅积极与玉林市会商,指导玉林市加快解决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用地问题。目前,已解决项目7月初急需动工建设101.45公顷的用地问题,后续237.32公顷用地正在加快推进用地报批组卷工作。

2. 429日,我厅深入梧州市,对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进行了调研,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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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加快建设百色吉利百矿铝合金轮毂、桂林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钦州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玉林正威新材料产业城、贵港腾骏汽车、贺州中资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来宾三江口节能环保产业园、河池南方有色金属绿色制造等项目。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利用处

1.桂林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钦州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玉林正威新材料产业城、贵港腾骏汽车、贺州中资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用地已获批。

2.来宾三江口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34.48公顷,已保障63.21公顷,剩余171.27公顷用地正在组卷用地报批材料。

3.河池南方有色金属绿色制造项目为2020年“双百双新”第一批谋划项目,目前该项目尚未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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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推动“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湾企入桂”。扎实开展央企广西行、强优民企入桂发展工程、广西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专项行动,引进更多的龙头企业、补链企业和优质项目,为工业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综合处

审批办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1.我厅先后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

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从主动介入前期工作、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实施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等方面指导市县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为工业振兴提供支撑。

2.分别建立“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项目等产业项目用地台账,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实时更新,准确掌握项目用地进展情况的服务模式,加快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用地问题,为落户广西的龙头企业、补链企业和优质项目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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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大健康和文旅产业。

38.围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构建“三地两带一中心”旅游新格局。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1.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保障。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文化旅游项目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出台了《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统筹做好健康广西行动急需项目规划保障,指导文化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3.强化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以及后续增补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工作,成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强化用地指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落实用地,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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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景区。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1.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保障。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文化旅游项目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出台了《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统筹做好健康广西行动急需项目规划保障,指导文化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3.强化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以及后续增补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工作,成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强化用地指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落实用地,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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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实施大健康旅游产业工程,加快推进桂林融创万达、南宁万有、北海银基等重大标志性项目,形成广西旅游布局南北主轴线。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1.指导有关市县依法依规做好两规修改或调整工作,保障项目落地。指导南宁市开展了万有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完成了北海市涉及银基项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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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积极推动世界实景演艺之都、智力运动之城等重大项目。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1.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保障。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文化旅游项目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出台了《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统筹做好健康广西行动急需项目规划保障,指导文化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3.强化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以及后续增补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工作,成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强化用地指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落实用地,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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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打造提升“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柳州窑埠古街镇、桂林东西巷街区、梧州骑楼城、北海老街、贺州黄姚古镇等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

综合处

审批办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1.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保障。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文化旅游项目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出台了《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统筹做好健康广西行动急需项目规划保障,指导文化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3.强化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以及后续增补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工作,成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强化用地指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落实用地,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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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加快推进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运营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按照《支持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导防城港市筛选出对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且用地节约集约的旅游重大项目,制定了《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旅游重大项目清单(第二批)》,已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并上报自治区政府,争取给予用地政策倾斜支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730日我厅以《关于给予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支持的函》反馈防城港市政府,给予列入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第二批旅游重大项目清单的12个旅游项目更大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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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围绕“医、养、管、食、游、动”全产业链,实施大健康产业“四个一百”培育工程,加快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宜居康养胜地。

综合处

权益处

规划处

利用处

1.我厅于2020331日出台了大健康旅游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为各地在开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中提供政策指导,并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用地台账,实时跟踪、动态掌握项目用地情况。

2.积极推进扶绥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首期使用3000亩自治区本级土地。截至731日,未收到项目第二期使用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的函。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跟踪项目未来使用自治区本级土地情况,确保整个项目顺利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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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产业能力。

53.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

科技合作处

测绘处

地信处

地勘处

信息中心

地环站

(一)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

1.积极申报各级科研项目。获批1项中国东盟国际创新平台建设专项、3项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8项北海科技计划共12项目,总经费400多万元。截至目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4项,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3项,申报亚洲合作资金项目3项、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项目3项等。2.加快推进“北部湾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估”实施。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7月份对北部湾实施外业调查,完成北部湾外业调查需要租用的调查船只调研,开展海上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3.积极对接地方需求开展课题研究与技术支撑。在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研究工作与技术服务。

(二)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1.积极争取科研项目立项。以项目推动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及运行,申请确立项目名称矿山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经费927万元(实施年限3年),设11个专题,紧扣自然资源部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研究方向。2.积极承担生产类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创新中心承建单位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承担了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区)生态景观修复项目(三期)项目。创新中心共建单位博世科自201912月以来中标新甲乡铝土矿区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等相关矿区及流域治理修复、场地调查项目5项,合同额共3790万元。3.建立实验场地,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创新中心在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桂林基地及桂磨路废弃矿山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试验场,对当前国际国内石山生态环境修复技术进行实验,以验证该技术是否适用于南方的环境。

(三)自然资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1.积极开展基于深度学习的遥感监测技术研究,以科技创新提升应用效能。基于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自主研发适用于广西的影像变化自动识别算法,并选取广西东南片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开展遥感影像图斑疑似变化信息自动识别与提取试验,快速完成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地区月度或季度疑似变化图斑提取。2.积极开展雷达卫星数据处理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卫星中心统筹获取的高分三号卫星数据,开展SAR洪涝应急监测关键技术研究,掌握雷达卫星数据处理与洪涝监测应用技术方法。3.加快推进新型卫星数据处理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丰富优质的卫星遥感数据产品。目前正在进行资源一号02D首批数据测试应用工作。测试应用工作已于8月初完成,具备5米光学业务卫星数据产品,可为地质矿产、土壤质量、水体质量、植被生态调查监测等提供新的数据保障。

(四)北斗高精度示范应用

联合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北斗基合导航系统研究,创新利用“北斗+广播”技术探索推广北斗高精度社会化应用,申报的“基于共生数据调频广播的北斗精准导航技术及产业化应用示范”于20203月获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并首先在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其中“北斗+广播”地灾监测项目在梧州市长洲区开展试点,试点成果获自然资源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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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支持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综合处

审批办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安排规划用地空间。指导桂林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桂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示范区未来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为示范区预留合理的规划发展空间。指导桂林市有关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依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尽量少占集中连片优质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用地保障条件。

二、坚持实施差别化计划管理,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截至目前,我厅已预安排及奖励桂林市用地计划指标合计2492,统筹用于保障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用地需求。

三、指导桂林市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在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前提下,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桂自然资发〔20205号)、《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桂自然资发〔202020号),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20206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桂自然资办〔2020253号),指导桂林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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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支持百色、梧州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

利用处

规划处

按照自然资源部开发区升级用地情况审核程序,自然资源部收到相关部委征求意见的来函后,会要求我厅提供开发区用地备审材料,根据备审材料出具意见。我厅将于收到自然资源部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指导各开发区准备用地备审材料,并开展用地情况审核,审核后上报自然资源部。今年以来,我厅未收到自治区相关部门、百色和梧州高新区关于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相关文件及材料,也未收到自然资源部关于要求我厅提供百色、梧州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用地备审材料的通知,因此暂未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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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推进南宁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北海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中国—东盟科技城和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利用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持续推动多种方式供应“双创”项目建设用地。指导和督促各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相关政策。20204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方式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重点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的调研,同时加强我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的指导、宣传和解读。二是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归集,促进更多企业享受用地支持政策。20206月,我厅汇集现有产业用地相关政策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积极指导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各项产业用地政策,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保障生产要素,营造支持各类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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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五网”建设为重点,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63.采取超常规举措,开展“五网”(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建设三年大会战。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权益处

耕保处

地勘处

财务处

1. 59日,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交通网、能源网、物流网、地下管网等项目用地台账,动态掌握项目用地保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用地问题;

2. 416日,我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23号),将“五网”建设项目纳入了允许修改(调整)规划范围,并通过优化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实施各环节合并或并联办理、下发审批权限、实行容缺审查等措施,为加快推进交通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更好的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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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网建设。

64.抢抓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机遇,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力争全年投资突破1400亿元。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1.将拟建的南宁经玉林至深圳高铁、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路、玉林至水汶两广边界高速公路、长洲枢纽五线船闸工程(3000吨级)等交通项目纳入自治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交通建设用地提供规划保障。

2.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落实重大交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若干措施》,从“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等3个方面指导各地统筹做好纳入自治区重大交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截至731日,我厅从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调剂保障新建贵南高铁等自治区重大交通项目水田指标142.5216公顷,另积极协调柳州市从柳州市及所辖县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调剂耕地数量203.81公顷、水田指标86.42公顷、粮食产能279.49万公斤落实保障焦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柳州段)、柳州经合山至南宁公路项目(柳州段)等重大交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应保尽保,能保尽保”要求。

3.截至7月底,2020年全区获批准建设用地1685.1455公顷,其中交通用地921.026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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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铁路方面:围绕“五纵五横”干线铁路网建设目标,完成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建成北海铁山港14号泊位进港铁路专用线;加快建设贵阳至南宁、防城港至东兴、南宁至崇左、南宁至玉林等项目;新开工黄桶至百色铁路、衡柳铁路提速改造、合浦至湛江高铁、柳州枢纽改造等项目;复工建设岑溪至罗定铁路;力争开工建设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路等项目;加快推动云桂沿边铁路规划建设。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1.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建设用地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复。

2.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广西段)、湘桂铁路柳州枢纽扩能改造工程已获部建设用地预审批复。

3.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于618日下发缴费通知,待业主完成缴费,用地即可获批。

4.南宁经玉林至深圳高铁(玉林-深圳段)、黄桶至百色铁路等项目目前处于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阶段,尚未达到用地报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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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轨道交通方面。建设南宁地铁4号线和5号线一期、2号线东延线,推进柳州1号线2号线、桂林1号线和南宁机场铁路线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修复处

1.柳州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2.南宁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用地部分已保障,落实26.01公顷;目前,一期工程洪运路站(原南站大道站)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0.1663公顷,该项目报批材料于202068日上报我厅审查,因征地材料不合格等问题于2020619日被退件,目前正在补正征地材料。

3.南宁地铁5号线一期、2号线东延线、南宁机场铁路线等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达到用地报批条件。

 

耕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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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高速公路方面。新开工平果至南宁、南宁经玉林至珠海(广西段)等14条约1100公里;续建桂林至柳城、柳州经合山至南宁、贺州至巴马、浦北至北流(清湾)等252258公里;建成荔浦至玉林、玉林至湛江(广西段)等7792公里;新增乐业、凌云、灵山、蒙山4个县通高速,全区县县通高速率提高到96%;加快普通公路提级改造,实现

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超过70%;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整治安全隐患路段2.8万公里和危桥315座,拓宽建制村窄路1815公里;抓好边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工程(钦州段)项目、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项目、信都至梧州公路一期工程、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项目、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项目、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国道G359灵山沙坪至大塘公路(钦州段)项目、国道G360灵山沙坪至大塘公路(南宁段)项目、天峨(黔桂界)至北海公路(平塘至天峨(广西段))、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已获部建设用地预审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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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水运方面。力争建成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贵港二线船闸等6个项目;新开工建设防城港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钦州港大榄坪南7号—10号集装箱泊位工程、来宾港武宣港区水泥专用码头等10个项目;加快开展平陆运河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进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及自动化集装箱码头、防城港潭油航道、贵港到梧州3000吨航道二期工程建设;做好西江长洲枢纽五线船闸、铁山港30万吨级航道前期工作;推动红水河扩能提级。加快推进贺州扶隆水利枢纽工程。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防城港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钦州港大榄坪南7号—10号集装箱泊位工程、铁山港30万吨级航道等项目为用海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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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民航方面。实现玉林福绵机场通航,建成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新开工南宁机场改扩建;续建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加快防城港、贺州支线机场前期工作。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1.玉林福绵机场通航、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已获批。

2.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5公顷,已保障用地15公顷,剩余10公顷用地正在组卷报批材料。

3.南宁机场改扩建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6.02公顷。2020630日,我厅对该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进行网上踏勘论证审查,目前业主正在按照审查意见修改方案。待业主修改完善方案并再次上报,将加快审查。

 

 

 

45



70.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互通、提质、加密,加快实现“高速县县通、高铁市市通、民航片片通、内河条条通”。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权益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1我厅于2020323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并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台账,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实时跟进,准确掌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2.我厅于202047日出台了《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重大项目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用地问题提供政策指导。

3.410日召开了全区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部署会议,对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进行部署,举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之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稳增长。

4.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交通项目及单独选址项目中基础设施等其它用地,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统筹保障。

5.开设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时限由原承诺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14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各岗位的会审时间提速50%以上,实现重大项目审批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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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能源、物流、信息、管道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71.着力提升电源供给保障能力,大力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34号机组、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等项目,争取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1.防城港红沙核电34号机组、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项目用地已获批;

2.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涉及新增建设用地7.31公顷,防城港自然资源局于618日出具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但业主至今尚未将相关材料上报我厅。下一步,待业主将相关材料上报我厅,我厅将加快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审查工作。

 

 

47



72.建设一流智能电网,推进全区电气化铁路外部电源、500千伏凤凰变电站等重大工程。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2020323日,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前介入项目用地选址、加大上门服务频次,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为全区电气化铁路外部电源、500千伏凤凰变电站等电网重大项目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48



73.投资200亿元以上,实现农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全覆盖

规划处

综合处

审批办

管制处

综合处

审批办

管制处

1.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提出过渡时期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五网”项目等自治区经济稳增长一揽子项目的用地要素支撑。

2.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明确了农村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要求,允许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9



74.加快城市电网智能化升级

规划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提出过渡时期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五网”项目等自治区经济稳增长一揽子项目的用地要素支撑。

50



75.实施天然气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支线管网,加快实现县县通天然气。

综合处

审批办

管制处

1.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广西段)项目于20201月批复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2.建立了地下管网项目用地台账,全程跟踪、动态掌握项目用地进展,及时更新重大项目用地台账,并加快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问题。.

51



76.构建高效便捷的物流网。推动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加快南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推进南宁国际铁路港、柳州铁路港、钦州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防城港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园区一期和百色西南冷链物流交易中心等项目。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综合处

审批办

权益处

规划处

管制处

1.建立物流网项目用地台账,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实时更新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

2.广西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园区项目(一期)涉及新增建设用地91.54公顷,40公顷用地已获批,剩余51.54公顷用地正在组卷用地报批材料。

 

 

52



79.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网。统筹推进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重点推进南宁核心城区缆线管廊一期、柳州柳东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加快市政供水管道、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

规划处

监测处

管制处

权益处

财务处

1.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提出过渡时期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五网”项目等自治区经济稳增长一揽子项目的用地要素支撑。

2.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地下管网设施。组织审查2019年各市县完成的6个必备专题研究;指导各地全面开展规划成果编制,其中柳州市、玉林市、陆川县、三江县、西林县等先行市县和4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了规划初步成果;印发了《关于支持各市县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用相关测绘数据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和挖掘我厅机构改革后已有的大量数据优势,将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自治区测绘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共享给市县以支持市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的起草,为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支。

53



8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藤峡水利枢纽首台机组发电及船闸通航,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全线贯通。新开工建设桂林长塘水库,启动大藤峡水利枢纽二线三线船闸建设,续建洋溪水利枢纽、百色水库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西江干流治理等项目。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1.大藤峡水利枢纽二线船闸、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项目等用地已保障。

2.洋溪水利枢纽(坝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已通过县级听证,目前,编制单位正在按各单位修改意见修改编制方案。

3.百色水库灌区项目选址调整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上报自然资源部办理用地预审。目前业主正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工作。

4.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该项目坝区和库区用地分开办理用地手续。坝区用地已获批,库区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861.95公顷,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94.28公顷,目前已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因耕地占补平衡费用尚未落实,导致项目(库区)无法报批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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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促进服务业提质升级为导向,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81.促进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文化创意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梧州中和国际陶瓷交易中心、河池宜州茧丝绸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抓好贺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利用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指导市县做好园区的规划空间保障、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发证等自然资源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力度,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并在我厅网站转引关联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政策解读,提高相关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三是2020615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给产业用地主体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产业用地政策指引参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系统掌握和准确把握产业用地政策要点,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精准高效服务产业项目落地,助推全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四是2020628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列为监测范围的开发区开展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工作,全面更新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内的用地状况、社会经济数据等,并对关键指标和数据库进行更新,为下一步精准施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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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加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实施广西东融石材碳酸钙交易中心等服务型制造试点项目。

利用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指导市县做好园区的规划空间保障、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发证等自然资源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力度,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并在我厅网站转引关联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政策解读,提高相关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三是2020615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给产业用地主体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产业用地政策指引参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系统掌握和准确把握产业用地政策要点,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精准高效服务产业项目落地,助推全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四是2020628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列为监测范围的开发区开展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工作,全面更新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内的用地状况、社会经济数据等,并对关键指标和数据库进行更新,为下一步精准施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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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升级潜力。

84.支持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在南宁、桂林两市创建国家级步行街升级改造试点,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用地空间。

二、做好过渡时期的规划管理和保障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23号),提出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以及“土规”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不足、“城规”规划区内无足够建设用地空间的解决途径,简化和优化了相关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的过渡时期,全力做好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和南宁市、桂林市国家级步行街升级改造试点工作等在内自治区经济稳增长一揽子项目的用地要素支撑。

三、坚持实施差别化计划管理,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截至目前,我厅已预安排及奖励南宁市、桂林市用地计划指标合计7933.95,统筹用于保障国家级步行街升级改造试点用地需求。

四、积极指导南宁和桂林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千方百计挖掘用地潜力.

57



88.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

规划处

审批办

权益处

利用处

管制处

1.积极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组织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求各地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做好规划保障。指导市县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指导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指导市县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土地供应政策、“点状供地”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提供精准用地保障。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统筹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截至20207月底,自治区已预安排2643.9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各市依据项目用地需求统筹用于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项目建设。

3.对上报自治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件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办,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建设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查批复,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报批审查等。截至目前,我厅尚未收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4.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调研,先后到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河池、来宾等7市调研了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58



91.打响“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冬游广西”等品牌,开展好“广西人游广西”、“广西有礼”等活动。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1.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保障。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文化旅游项目用地。二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统筹做好健康广西行动急需项目规划保障,指导文化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3.强化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以及后续增补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工作,成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强化用地指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落实用地,尽早开工建设。

59


加快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99.持续推进五年实施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与国家有关金融机构的合作项目,加快国家级保险机构区域总部入驻,推动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筹建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广西联合征信公司,抓好面向东盟的国际金融大数据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各项金融改革创新落地。

利用处

各相关处室

一是有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各设区市已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专题研究初步成果,正在进一步补充和深化专题研究,并已着手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合理预留规划空间。二是积极推动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23号),提出了过渡时期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以及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和建设用地空间不足的解决途径,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急需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提供规划保障。三是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保障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020年上半年,针对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项目提出申请、符合核销条件的项目用地指标,我厅已全部足额保障;已预安排14个市用地计划指标2批次,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批次,合计3.97万亩,统筹用于保障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项目用地。四是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相关政策落地见效,20024月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的调研,6月汇集现有产业用地相关政策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同时指导和督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相关政策。

60


扎实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100.启动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建成广投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产业园一期、浪潮南宁生产基地等项目,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中心、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二期等项目,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小镇,启动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产业园等建设,初步形成面向东盟的数据服务新高地。

地信处

信息中心

完成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1#楼幕墙施工和80%精装修施工,完成2-A#楼、2B#楼封顶,3##5#6#号楼公共部分60%的装修,4#7#楼主体施工至6层,8#楼主体施工至4层。

61


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101.加强与广东对口产业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权益处

利用处

科技合作处

2020323日,我厅出台了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从主动介入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统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实施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与广东对口产业合作项目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62



103.推动两广铁路、高速公路规划建设衔接,加密南宁、柳州、桂林与大湾区机场航线。全面提升珠江—西江黄金水道港航能力。

规划处

各相关处室

1.加快推进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空间。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提出过渡时期对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进行一致性处理的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五网”项目等自治区经济稳增长一揽子项目的用地要素支撑。

63



104.加快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玉林“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河池深巴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建设。

综合处

管制处

利用处

审批办

2020323日,我厅出台了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从主动介入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统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实施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等方面,为玉林、河池等地在推进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中提供政策指导,加快推进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报批等工作,强化了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玉林“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河池深巴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建设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64


厚植沿边开放新优势。

106.落实国家边贸创新政策,大力发展边境加工业。支持现有边贸加工企业生产,力争新增100家边贸加工企业。培育10个边贸特色市场,建设10个边境加工园区。落实国家兴边富民政策,深入实施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修复处

整理中心

一是加快推进边境地区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要求,将沿边口岸高等级公路和铁路通达率、沿边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量纳入边境地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标体系。目前,兴边富民行动涵盖广西3个边境市(百色、崇左、防城港)、8个边境县(市、区)(那坡县、靖西市、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防城区、东兴市)都已初步完成了规划重大专题研究工作。二是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结合乡村风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部署,指导边境地区对有条件、有开发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需求的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厅指导8个边境县(市、区)36个行政村庄开展了“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并形成了初步成果,落实规划奖补资金580万元,支持边境县(市、区)5个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三是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做好沿边重点城镇工程、边境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工作。上半年,在国家尚未下达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的情况下,切块预支512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边境3市统筹用于保障边境地区项目用地需求。四是对边境地区贫困县增减挂钩指标应保尽保,组织边境贫困县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上半年组织边境贫困县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05亩,为边境县筹集脱贫攻坚资金5760万元。五是积极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滚动开发,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指导边境经济合作区编制了“小组团”滚动开发实施方案,下一步将联合自治区商务厅上报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六是积极支持设立防城港、靖西、龙州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设立范围用地情况审核,引导边境经济合作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合理合规集中划定用地范围,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龙州、防城港边境经济合作区设立范围已审核通过,靖西边境经济合作区设立范围还在进一步调整。

65



107.推进国家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滚动开发。

利用处

审批办

综合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储备中心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指导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编制了《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小组团”滚动开发实施方案》和《东兴农产品物流中心“小组团”滚动开发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我厅、自治区商务厅审查通过,下一步,我厅将联合商务厅上报自然资源部、商务部。

66



111.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修订开发区用地管理制度,20201月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桂政办发〔20203号),文件从产业园区用地范围、入园项目管理、项目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及监管、园区评价考核及升级扩区方面提出规定,实现诸多政策创新和集成,促进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2020628日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0年度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监测统计工作,监测统计结果将作为开发区扩区、升级、调区等方面用地审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积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扩区,做好国家级经开区扩区服务和用地审核工作。我厅积极与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指导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形成扩区用地申报材料,并开展用地情况审核。由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将新引进的重大项目长盈精密制造项目列入扩区范围,且该项目拟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开展规划调整前期工作,短期内无法完成规划调整,因此无法按自然资源部规定时点准备好扩区用地审核材料并在开发区用地审核系统完成报件。相关情况我厅已与自然资源部对接。四是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相关政策落地见效,20024月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的调研,6月汇集现有产业用地相关政策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同时指导和督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相关政策。五是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经开区创新提升相关工作,配合研究制定了《推进广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工作方案》。

67

七、以加快实施区域发展战略为引领,促进区域城乡协调融合发展

增强重点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116.大力实施强首府战略,推动南宁成为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利用处

1.在自治区级、南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落实强首府战略规划用地空间。正在加快推进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南宁市按照新发展理念、集约节约用地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2.保障强首府战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我厅已预安排南宁市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441.8亩、奖励指标1000亩及单列贫困县指标1800亩,用于保障强首府战略。除按自治区规定的商服、商住用地须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外,对南宁市内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五网”建设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550”项目、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项目及单独选址项目中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用地指标由自治区统筹保障,实行核销制。

3.下放用地审批权限。20205月,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事项以及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乡(镇)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有效破解“批地慢”难题,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68



117.推进柳州建设现代制造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

综合处

利用处

规划处

耕保处

管制处

1.我厅于2020424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柳州市在推进现代制造城建设用地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加强柳州市建设现代制造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助推制造业项目落地建设。

2.指导督促柳州市建立了“双百双新”等产业项目用地台账,全程跟踪、实时更新项目用地信息,对存在用地问题的项目,要重点跟进,及时协调解决用地问题,加快推动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为柳州建设现代制造城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69


推动北钦防开放发展迈上新台阶。

119.开工建设龙门跨海大桥和大风江大桥。

审批办

管制处

耕保处

规划处

1.国道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大风江大桥工程于623日获部批复用地预审。

2.广西滨海公路龙门大桥于424日获我厅批复用地预审

 

70


推进东部地区率先融入大湾区。

121.以一流环境集聚大湾区先进资源要素,提升做实珠江—西江经济带。支持梧州打造东融枢纽门户城市、贵港建设区域现代物流基地、玉林打造东融重要通道和区域枢纽、贺州建设东融先行示范区,加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先进生产力。

综合处

审批办

权益处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1.我厅于2020331日出台了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用地台账,实时跟踪、动态掌握项目用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问题,为项目用地提供有利条件,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2.出台了《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东融等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71


促进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培育新动能。

122.深入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发展特色主导产业。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制定印发《关于印发〈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围绕9项任务提出用地规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跟进等13项落实措施及落实要求。

72



123.支持建设百色生态铝基地、河池有色金属基地、崇左铜锰稀土新材料基地、来宾绿色碳酸钙产业园。

矿权处

矿保处

地勘处

耕保处

储评中心

权益处

1.2020年我厅投入资金2750万元,在百色等地部署实施9个铝土矿勘查项目(堆积铝3个,沉积铝土矿6个),通过各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努力,目前勘查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目前施工工程估算,预计可提交堆积铝土矿推断资源量1000万吨,沉积铝土矿推断资源量5000万吨。

2.实行矿业权分类分级管理,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化配置。已批复来宾市6宗溶剂用石灰岩拟出让采矿权出让计划、7个白云岩等矿种采矿权出让方案;组织出让广西平果县那豆矿区马鞍山、山营矿段铝土矿和广西平果县太平矿区那烈矿段铝土矿等采矿权,为建设生态铝基地、来宾碳酸钙产业园提供资源保障。

3.年内投入自治区财政资金500万元开展来宾市碳酸钙资源勘查工作,探获熔剂用灰岩资源量为53722.39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33766.33万吨,推断资源量19956.06万吨。

73



124.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胜地、深圳百色合作产业园、来宾桂中水陆联运区域物流基地等建设。

综合处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耕保处

综合处

审批办

管制处

利用处

我厅制定了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物流网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用地台账,实时跟踪、动态掌握项目用地情况,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用地问题的项目,要重点跟进,及时协调解决用地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胜地、深圳百色合作产业园、来宾桂中水陆联运区域物流基地等项目用地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1.优化全区“双评价”初步成果。按照最新的“双评价”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收集相关评价数据,深化识别全区生态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脆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并及时将“双评价”成果提交国家进行比对审核。组织开展了修正完善工作,开展了广西城镇适宜发展空间潜力分析,以支撑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用地保障。48日将最新的“双评价”成果下发各市县进一步深化、细化以为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提供支撑。

2.完成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积极探索多源监测数据获取方式辅助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在充分利用传统统计数据、现状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的基础上,综合手机信令、企业信息、POI数据等大数据技术获取各项监测指标,实现城市空间问题的多维、动态、精准识别。目前我区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已完成,评估指标体系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74


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

126.提升城市承载力,推动大中小城市梯次发展。

规划处

75



127.抓好百镇示范工程、沿边城镇示范带和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规划处

综合处

审批办

管制处

利用处

稳步推进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市县深化完善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组织审查2019年各市县完成的6个必备专题研究;指导各地全面开展规划成果编制,其中柳州市、玉林市、陆川县、三江县、西林县等先行市县和4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了规划初步成果;印发了《关于支持各市县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用相关测绘数据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和挖掘我厅机构改革后拥有的大量数据优势,将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自治区测绘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共享给市县以支持市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的起草,为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支。

76



128.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

利用处

管制处

一是指导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已于421日向社会公布了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分类调控的要求积极推动住宅用地供应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住宅用地调控政策,积极保障全区住宅用地供应。截至20207月底,供应住宅用地1561.47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0.77公顷)。

77



129.深入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活动。

管制处

规划处

利用处

修复处

耕保处

矿权处

1.扎实推进全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编制完成21个专题研究初步成果,正在加快规划成果编制工作。

2.截至目前,已预安排、奖励及单列14个市用地计划指标,合计6.39万亩计划指标,统筹用于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

3.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任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12号),下达供地率、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控制、“增存挂钩”任务。

 

 

78



130.加强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租赁住房建设。

利用处

权益处

登记局

管制处

一是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区内外调研、研究总结相关政策等工作,已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设施用地政策的通知》(初稿)。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共收到各地报送的典型案例32个,筛选出8个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老旧小区改造典型案例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334号)在全区推广。

79



131.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管制处

各相关处室

1.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21个重大研究专题研究初步成果,正在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2020年村庄规划和农房规划管控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我区2020年村庄规划工作。

2.已预安排、奖励、单列14个市用地计划指标合计6.39万亩计划指标,统筹用于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用地需求。

3.公布了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分类调控的要求积极推动住宅用地供应工作。

4.配合自治区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办理相关证件工本费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2070号),严格落实进城落户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可优先办理不动产权证,享受免交不动产权证工本费及免费邮寄等优惠政策。

80

八、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

133.加快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持续推进“一表申请”,推行“承诺审批”。

审批办

各相关处室

1.除南宁、柳州、桂林三个中心城市用地审批外,属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城市、乡镇批次用地,全部授权或委托各市政府审批。

2.除依法须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征收的建设用地外,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或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市、县人民政府在申请土地征收时,承诺在供地前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等社会保障措施,不需要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报批实施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可批准土地征收。

信息中心

81



135.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法规处

各有关处室

不断完善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新增587家监管对象。制定抽查工作指引,对检查内容、方式、方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区涉密测绘成果“双随机、一公开”保密检查,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0家涉密测绘成果领用单位及保密检查人员,完成对10家涉密测绘成果领用单位的保密检查。

82



136.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矿权处

储评中心

配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7月份,依据国家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沟通系统开发单位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据格式规范对接工作,使系统数据符合国家规范,更好地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数据共享。

83



137.全面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改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加大知识保护力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家化营商环境。

审批办

登记局

利用处

权益处

规划处

管制处

财务处

法规处

1.除南宁、柳州、桂林三个中心城市用地审批外,属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城市、乡镇批次用地,全部授权或委托各市政府审批。2020年至今,我区通过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系统先后批准建设用地共约1685.1455公顷,其中商服用地约29.3170公顷、工业用地约42.2528公顷。

2.全区所有市县实现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全面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办理实现全覆盖。。

84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13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功夫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利用处

审批办

登记局

规划处

管制处

研究出台“促进经济稳增长25条”和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18条”等政策文件,推出紧急项目“先建后补”、重大项目“上门服务”“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等一系列超常规用地举措,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

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推动破解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制定了为期7个月的服务企业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企业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大量企业的办证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处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为民营企业办理100多宗登记业务,解决了民营企业大量“久拖不决”的大难题。

85



140.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

利用处

审批办

登记局

规划处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矿权出让监管平台,对涉及公平公正的重点环节开展重点监管和指导,确保矿权出让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规定,严格要求各地在建设用地出让中不得设置不利于民营经济企业的限制性条件,保障民营经济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在自然资源市场中的平等地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53号),在产业用地政策中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切实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求,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取得土地要素,进一步营造公平的自然资源环境。

86



141.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直接融资、融资增信等支持制度,下力气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贷期短等突出问题。

利用处

登记局

 

权益处

推动资源要素配置持续高效。建立健全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跟踪检视涉企政策的具体实施成效,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制度创新和归集,及时清理、调整、补充、完善涉企政策,确保涉企政策实实在在落地生效。将抵押登记窗口拓展至银行机构,实现了全区所有市县抵押登记即时办结。在银行网点设置抵押登记点达2081个。

87



142.建立清理和防治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财务处

登记局

利用处

1.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严格遴选预算项目,量力而行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积极筹措资金,明确没有落实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发生。

2.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按照要求开展清欠工作,建立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并按季度填报。加强项目资金支付监管,督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账款。经统计,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现象。

88



143.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利用处

审批办

登记局

管制处

矿权处

机关纪委

推动政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桂政发〔202016号),全面下放用地审批权,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乡镇批次用地、城市批次用地(南宁、柳州、桂林市等3个中心城市除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授权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赋予市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助力民营经济项目尽快落地。深化优化用地用矿三级联审,用地报件一次性通过率上升至86%3月份,推出涉及自然资源17项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审查事项材料清单,容缺率由原来的54%提高到78%。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6个工作日,矿业权登记、压覆矿、地质灾害资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46%17%27%。实施规划、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缩短50%以上。

89



144.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让民营企业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利用处

审批办

登记局

规划处

管制处

大力推进产业用地各项政策深入实施,加大产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宣传、解读产业用地政策,营造自然资源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切实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产业用地政策,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取得土地要素,充分释放产业用地政策服务经济社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红利,助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90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

145.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快推进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和县级财力均衡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积极与社会资本合作,提升PPP模式推广力度,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

财务处

登记局

利用处

耕保处

矿权处

储评中心

1.保障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2020年我厅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核心职能落实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厅本级资金1.31亿元,补助市县资金5.92万元,共7.23亿元,支持土地整治、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其中:土地整治类专项工作4.14亿元,地质勘查专项工作1.29亿元,地质环境保护专项工作1.80亿元。截至目前,除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经费1000万元将根据今年突发灾情的发生情况(数量、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安排外,其余资金均已下达。

2.带头过紧日子,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我厅严控行政性开支,在2020年年初预算压减10%的基础上,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厅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经费再压减153.5万元,压减比例达24.3%;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再压减1037.78万元,压减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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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和改制,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功能,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完善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财务处

综合处

组织厅直属事业单位所属相关企业建立项目需求清单,要求各企业上报项目资金缺口情况及融资需求。2020年上半年,我厅直属单位所属企业无融资需求。

92



148.建立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管理制度,设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加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力度,积极稳妥化解涉企金融债务风险,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权益处

财务处

登记局

印发《自治区防范化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工作专项办公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的通知》。制作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攻坚活动联系人通讯录提交自治区地方金融局。全区14个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1017宗用地或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核查,已将核查数据报自治区地方金融局。截至今年731日,全区已完成土地处置和不动产登记共210宗,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66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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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利用处

登记局

规划处

一是指导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已于421日向社会公布了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分类调控的要求积极推动住宅用地供应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住宅用地调控政策,积极保障全区住宅用地供应。截至20207月底,供应住宅用地1561.47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0.7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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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构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

综合处

各相关处室

1.做好综合统计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

依据我厅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统计工作职责,配置了固定的统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相关统计标准。一是完成《自然资源统计监测月报17月》并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二是年度完成《2019年自然资源公报》并报送至自然资源部、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发改委,全区14个市县政府,自然资源局等。三是开展统计形势分析。按每季度对全区自然资源指标进行分析,编制广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报告。其中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预审情况、批准建设用地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矿权发证情况、国土资源收入情况、国土资源违法情况、地质灾害情况等9个大类指标和30多个小类指标。目前已完成2020年第二季度形势报告并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2.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按照《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我厅已按要求明确业务处室责任人,抽调专门统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软件操作说明,熟悉统计软件,并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边查边改,从基础抓起,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从源头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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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着力办好利民惠民实事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155.继续实施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150所、义务教育学校90所,新建扩建普通高中50所,切实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幼儿园占比,确保所有县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推进广西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支持建设贵港西江教育园区。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扩面。支持和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规划处

审批办

管制处

利用处

管制处

综合处

审批办

利用处

管制处

权益处

1.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工作,印发了问题整改通知,到全区各市开展了督查。安排2名专职负责人与自治区教育厅、各市县对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治理工作。我区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三部门驻点联合办公的模式得到国家部委层面通报表扬。

2.指导各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统筹协调教育设施的空间布局和用地指标安排,切实保障教育设施用地。

3.成立了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积极指导各市自然资源局提前介入教育现代化项目选址,引导项目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科学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促进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和选址符合用地保障条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助力加快城市教育现代化设施的完善。

 

指导各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统筹协调重大卫生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指标安排,切实保障重大卫生项目用地的合理空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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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康广西建设。

156.实施15个健康广西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三医联动”,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创建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实施职业病防治、地中海贫血防治、遏制结核病等专项行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广西儿童医疗中心,加快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等一批重大卫生项目建设。支持防城港、来宾两市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实现设区市三甲医院全覆盖。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规划处

97



157.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管制处

监测处

利用处

权益处

规划处

1.已预安排、奖励及单列14个市用地计划指标合计6.39万亩计划指标,统筹用于保障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用地需求。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士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23号文),指导各地做好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重点项目与现行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协调,保障急需的中医药壮瑶医药项目依法依规用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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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牢社会保障网。

158.着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申报国家普惠托育“城企联动”试点。

规划处

审批办

权益处

管制处

利用处

指导各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统筹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指标安排,切实保障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用地的合理空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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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着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财务处

各相关处室

自然资源学院

 

1.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情况台账。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建立了在建工程项目台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协调,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厅有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等六个直属单位有在建工程项目,截至2020817日,六个单位的工程项目均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加大督促协调工作力度。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谢瑾瑜带队到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施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调研,推进工程实施进度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上年末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8038万元,现已兑付完毕。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如期完工,满足新学年招生需要,630日,我厅预拨了9891.41万元学院建设项目工程款,其中1314.99万元直接拨付到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814日又支付3153.32万元到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截至2020817日,该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有429.46万元结余款,已经结清农民工工资欠薪数。

3.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厅在网站登载《条例》进行宣传,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分别向项目负责人、农民工等对象,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引导用工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并现场解答农民工提出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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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165.推进广西博物馆改扩建、广西自然博物馆搬迁、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建设。

综合处

规划处

利用处

管制处

耕保处

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101



166.加强桂北长征文化资源等保护利用,加快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建设,推进兴安灵渠、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三江中国侗寨等保护和申遗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和保护。支持来宾申报国家地质公园。

综合处

规划处

管制处

1.进一步健全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相继研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一放二提三优化”措施》,为包括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耕地占补、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各地做好产业用地政策规范实施,从规划引领、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角度支持广西文化旅游发展。

2.坚持规划引领,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用地空间保障。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文化旅游项目用地。二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的通知》,统筹做好健康广西行动急需项目规划保障,指导文化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3.强化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指导,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印发《2020年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广西大健康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以及后续增补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工作,成立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专班,强化用地指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落实用地,尽早开工建设。

102



168.建设体育强区,实施体育惠民工程,抓好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基地改扩建,筹备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国际赛事。

利用处

综合处

权益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一是有序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指导市县做好体育产业项目的规划空间保障、用地保障等自然资源服务工作。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21个重大研究专题研究初步成果,正在加快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积极指导、督促各市、县深化完善前期专题研究成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补充相关重大专题研究,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前期核心专题研究已基本完成初步成果,部分市县正在启动规划初步成果的编制工作。按需推进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并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按照体育强区的要求明确体育设施建设相关内容。通过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与体育产业项目做好衔接,指导做好相关建设活动。二是2020528日,我厅印发《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改革任务落实工作方案》,分别从详细规划、用地指标、供地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并落实相关责任处室,为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103


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169.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监测处

审批办

登记局

权益处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地勘处

矿权处

矿保处

测绘处

执法局

土地储备中心

地环站

信息中心

1.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一是严控露天矿山新建项目。印发《关于推进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实行矿业权出让分级分类管理,按矿种划分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实行同一矿种矿业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不再按储量规模划分出让、登记权限,有效解决因审批权限出现的“大矿小开”“半边山”等问题,促进露天矿山的规模化开采,优化调整矿业结构;同时,加强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管理,市级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一部门同意方可实施,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的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采矿权出让计划列入市级矿业权出让计划;开展矿业权出让动态监控平台的建设,对全区新设矿业权的进行有效管控。二是完成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实地核查。对全区采矿权进行2018年、2019年度遥感影像解译,并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三是建立全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利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年度矿山开发利用损毁土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进行动态管理。

2.定期开展全区地下水监测。一是开展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与地下水质监测项目(广西部分)。截至7月底,已完成2020年度采样计划编制并通过国家审查,组织完成了相关技术培训;有序推进20201-7月地下水监测数据的校核整编、各市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根据采样计划和采样技术要求正有序开展各市监测井的地下水质采样工作,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采样工作。二是开展2020年地下水试点工作中基础调查及水样采集工作。截至7月底,完成了10个国家地下水质量考核点2020年的第一次采样、送样工作。积极开展“双源”调查(“万人千吨”以上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和危废处置场及生活垃圾填埋场调查)工作,已完成试点地区南宁市“双源”地下水环境及监测现状的野外调查和地下水监测井(点)2020年丰水期的采样、送样工作;协助生态环境厅完成了百色、北海、崇左、钦州、贵港、贺州、玉林和防城港等市的“双源”调查工作。

3.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市、县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协助完成了设区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按季度报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104



171.推进漓江、九洲江、南流江、钦江等流域和一批中小河流治理,抓好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等综合治理。加快第三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实现镇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修复处

审批办

测绘处

地环站

信息中心

一、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完成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规划编制工作。并将项目材料提交申报2021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5个一级子项目15个二级子项目,除桂林市漓江东区破损山体及地下水综合整治工程的子工程漓江东区(桂林中心城区段)地下水综合保护工程进度90%外,其余14个二级子项目均已完工(其中4个完成初验,10个正在准备验收材料)。

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南流江、九洲江流域污染防治三维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及钦江流域污染防治三维地理信息平台开发,持续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钦江流域污染防治三维地理信息平台试运行和平台数据、功能完善工作。

 

 

105



172.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修复处

规划处

地环站

完成了2020年“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和海岸带修复项目申报工作,我区3个项目获得中央资金3.72亿元。

106



173.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

修复处

规划处

管控处

登记局

监测处

矿保处

执法局

测绘处

地信处

地环站

一、积极配合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我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自治区水利厅河流管理范围尚未最终划定,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正在编制。

二、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视频会、自治区级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协调会,就开展年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做好左江、右江、邕江和红水河等4条江河的确权登记进行了工作协调。截至8月底,已举办了1期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专项业务培训,按计划编制印发了4条江河和大桂山林场、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相关基础资料收集、登记单元范围预划、底图编制、内业调查等,目前正展开外业调查。

三、有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714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40号)。明确了的尽快完成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实现林权登记常态化开展,分步分批推进已发和已缮证未发林权证的排查、纠错和登记等工作要求。目前,各市、县按照计划推进林权档案资料清理和移交工作。

 

107



174.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源头控制,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监测处

权益处

利用处

规划处

管制处

修复处

耕保处

地环站

1.配合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动态更新。截至7月底,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召开了2次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评审会议。同时,配合开展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动态更新工作,将符合要求的地块移出名录。

2.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指导各市县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过程中,查询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建立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记录台账,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实现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汇总。截至7月底,已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下载污染地块57个,通过坐标展点及属性挂接处理后,发布在“一张图”系统上,可实时查询地块名称、地块编号、是否为超标等污染地块信息;全区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均按有关要求,查询了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建立了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记录台账。

3.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截至7月底,全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时,均能及时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建立相应的查询台账。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按要求征求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建立意见清单。

4.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审查时,严禁将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截至7月底,自治区级组织了21个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实地踏勘和论证,补划地块均不属于严格管控类耕地。

 

 

 

108



175.加强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

修复处

矿保处

整理中心

一是完成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实地核查。对全区采矿权进行2018年、2019年度遥感影像解译,并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二是推进区域性整体矿山修复试点项目。选取桂林市七星区开展区域性矿山修复试点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激励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市场化模式开展整体矿山修复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全区以市或县域为单元,开展区域内矿山整体修复,加快推进全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

1.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二是2020年安排了2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下达资金1551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试点方案审查的有14个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批复立项,已审查正在进行方案修改的有8个。

2.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海湿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一是完成《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申报国家项目库工作,目前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待统一评审。二是推进巴马盘阳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情况,2020年下达资金1000万元。开展《巴马盘阳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巴马盘阳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

3.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今年以来,我厅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拟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其中包含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的内容。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74号)、《关于对各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301号),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市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按照30%50%20%的比例,明确了2020年到2022年应建绿色矿山名单。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成绿色矿山90座,其中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20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47座(其中9座列入全国名录),市级绿色矿山3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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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海湿地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

修复处

规划处

耕保处

管制处

利用处

矿保处

地勘处

财务处

整理中心

地环站

110



178.推进“公园城市”试点工作。

规划处

利用处

管制处

修复处

稳步推进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指导市县深化完善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组织审查2019年各市县完成的6个必备专题研究;指导各地全面规划成果编制,其中柳州市、玉林市、陆川县、三江县、西林县等先行市县和4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了规划初步成果;印发了《关于支持各市县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用相关测绘数据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和挖掘我厅机构改革后拥有的大量数据优势,将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自治区测绘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共享给市县以支持市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的起草,为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支。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指导各设区市在所辖县(市、区)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试点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开展村庄布局工作,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落实了2020年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奖补资金6000万元,补助覆盖65个县(市、区)共300个行政村。在村庄规划中注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引领,严格保护乡村自然山水形态和村庄肌理、历史文化,保护村庄良好生态本底。

二、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桂政办发〔20203号),从适用范围、产业和项目准入、创新供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探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鼓励建设标准厂房、支持园区企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举措,同时继续强化监管,明确不得擅自改变产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用途,为培植“工业树”、育护“产业林”提供用地保障。二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022号),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鼓励市场主体作为改造主体积极实施再开发工作,规范政府组织实施改造模式,明确土地供地方式,支持降低改造成本,为加快推进我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制度支撑。三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任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212号),明确全区需盘活批而未供土地6221公顷,处置闲置土地780公顷,并分解下达了本年度各市“增存挂钩”任务。四是在安排202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对2019年未完成“增存挂钩”任务的市,按要求核减指标。

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海湿地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二是扎实推进漓江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是启动实施2020年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四是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五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四、推进广西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商请共同核实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水电站情况的函》(桂林函〔2020280号),自治区林业局重新整理了广西63个自然保护区矢量数据(其他15个自然保护区矢量数据仍在整理中),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实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有关市县自然资源局对63个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范围逐一进行重新核实。一是要求对自然保护区内过期失效或已灭失的采矿权进行清理注销,对已公告注销但配号系统尚未注销的采矿权进行清理。二是加快推进拟调整矿区范围避让自然保护区采矿权变更登记工作,督促指导采矿权人抓紧做好延续变更登记相关前期工作。三是对确需关闭注销退出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桂自然资发〔201972号)要求,尽快上报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一矿一议”原则制定退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广西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工作。

111



180.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护好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

综合处

审批办

规划处

矿权处

储评中心

112


切实办好民生实事。

181.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建设倾斜,扎实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科技等十大类民生实事。

修复处

财务处

整理中心

一是4月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共选择10个整县三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明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作时间和建设任务。二是逐一制定项目的倒排计划,通过实施“红黑榜”通报制,督促各地按照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三是5月开展政策业务视频直播培训,增强业务管理能力。四是67月进行专项调研,重点指导问题严重地区项目推进。五是截至目前,3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7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整改,目前正在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和新增耕地核定工作。

113

十、统筹抓好其他方面工作


182.落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

办公室

各相关处室

20207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相关任务。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关指标要求,我们还将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内容,明确处(室、局)、直属单位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厅办公室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各处室之间的合作,引导各责任处室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地将此类材料依据进行收集汇总,确保该项指标的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114



185.抓好网络安全、保密等国家安全工作。

办公室

地信处

信息中心

一是组织开展4期全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计培训共1013人次。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区涉密测绘成果“双随机、一公开”保密检查,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0家涉密测绘成果领用单位及保密检查人员,完成对10家涉密测绘成果领用单位的保密检查。三是对直属单位失泄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是于630日举办保密业务培训班,由自治区党委保密办主任谢德元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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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矿权处

各相关处室

结合《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工作,开展“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我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累计检查探矿权、采矿权1951个,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152起,没收违法开采矿产品23.25万吨,罚没款1134.9万元;关闭退出矿山96个,其中不符合安全生产的6个。

116



187.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地勘处

地环站

一是提前启动今年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联合自治区应急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2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228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列为自治区重点预防点,并在报纸、网站上公布,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责任。

二是争取中央资金1.366亿元支持广西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巡查排查,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有关制度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

三是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避险搬迁约2291107人。成功预报避险桂林市永福县工商宿舍区等5起滑坡地质灾害,893人生命免受危害,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

四是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值守技术支撑服务机制,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开展调查、监测等工作,避免二次灾害发生。1-7月份我厅共派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小组330多次,编制突发地质灾害调查简报350余份。

117



190.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亮剑·2020”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办公室(信访办)

各相关处室

厅直属各单位

2020年以来,我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第8、第9次会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扫黑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清行动”为重要抓手,围绕自然资源行业乱象进行整治,加强督办推动,进一步掌握真实情况、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回应群众期待。通过建章立制,切实扎紧制度“篱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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