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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研发重大项目用地服务监测“一张图”信息系统,对全区1740个重大项目、2867宗用地进行动态监测,全面提高用地服务保障效能和监管水平。开展“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百日攻坚”“年末攻坚”等系列用地保障攻坚行动,上门服务重大项目773个,出台规划过渡期保障政策,落实建设项目补充耕地面积1.65万公顷,推动一大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我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经验做法获自然资源部肯定并全国推广。自治区安排用地指标约8900公顷,全区批准建设用地1.2万公顷,同比增长38%;盘活存量土地2.41万公顷,土地供应2.43万公顷,出让价款1055.25亿元。加强地质找矿,新增一批资源储量。累计建成绿色矿山651座。完成采矿权出让85宗成交价71.66亿元。争取中央资金48.49亿元。
(二)有力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初步成果。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批。出台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网格化监管。左右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完工;实施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用好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筹措资金6.7亿元助推螺蛳粉小镇建设,两项工作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开展55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和7个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建设,获批开展全国唯一的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北海冯家江生态修复经验做法入选全国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和中国特色十大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在3市4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助力“两山”成果转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扫黑除恶工作获评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单位。
(三)重点改革扎实有力。深化用地用矿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审”。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现全省域一窗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实现不动产登记从“时间更快”向“服务更优”升级;《党建+登记先锋》入选全国党建“十佳百优”案例,是全区唯一入选案例。指导南宁市推进“多测合一”改革获自然资源部发文推广。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形成“1+4+7”制度体系,建立海砂联防联控管理机制,有效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水平。建成覆盖全区1188个乡镇的自然资源规划综合审批系统,有效解决多年来农民建房审批不畅的问题。在1市27县(市、区)先行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高质量编制完成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首次亮出广西自然资源“家底”。
(四)服务民生成效突出。组织768名“乡村规划师”下乡服务,累计完成180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利用耕地占补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政策,筹措资金79.14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派出党员应急先锋队逆行东兴、宁明等地,助力实现疫情防控数据可视化管理。高质量完成63项为民实事,为群众办实事1716件;推动化解大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颁发不动产权证书9.9万多本,惠及群众20多万人;颁发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220万多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率达100%,减免费用约9900万元。移交7.57万km2富硒土地调查成果,助力全区特色农业发展。统筹资金5.60亿元,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安装1051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成功预警预报地质灾害15次,紧急转移195户519人,避免人员伤亡58人;开展预案演练69场,防灾避险知识宣传478场;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2个,减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1.90万人。
(五)治理能力稳步提升。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多次得到国家通报表扬。我区入选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示范省(区)。推行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新模式,“早发现、早制止”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开展全区遥感影像统筹工作,无偿分发全区198家单位使用,节省财政资金超5.94亿元。建成7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落户广西。智慧南宁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获批列入自然资源部试点。全国率先建成无人机应急测绘联动服务平台。全国首次跨省区应急测绘保障演练取得圆满成功。成功举办11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有力促进了包括矿业在内的多领域交流与合作,有效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稳增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健全重大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统筹用好增量存量流量指标,落实“自然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组建7个服务专班开展上门服务,建立用地用矿用海联动保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促进稳增长。继续发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用问题整改专班作用,指导服务各地依法用地。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盘活存量土地30万亩以上;“增存挂钩”中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18%、25%以上。实现重大项目耕地占补指标“应保尽保”。力争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达到50亿元。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力争新增一批资源储量。
(二)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体系。加快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力争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国规划纲要审批后三个月内报自治区政府审议,年底前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落地提供规划支撑。推进规划综合审批系统功能升级,不断规范城乡规划许可管理,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漓江流域生态修复,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碳汇能力提升相关研究,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构建联合监管新机制,“全链条”遏制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
(四)继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实施“改革攻坚突破年”行动,打造一批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跨区域交易、耕地占补指标交易、“净矿”出让、工业“标准地”等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用地用矿“三级联审”提速增效,深入推进测绘审批“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多测合一”改革。创新推进“不动产登记+税务”新模式,争取在全国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全力支持乡村振兴。“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乡镇覆盖率不低于60%。完成800个村庄规划编制。持续扩大增减挂钩政策效用。全力实施好全国唯一的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旱改水项目实施,争取获得更多的新增耕地指标。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达60%以上,化解跨省、跨市自然资源权属重大纠纷案件比例达80%以上。完成全区地灾风险调查评价,汛前完成750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加大人防、技防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依托综合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深化“早发现、早制止”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数据中台建设,升级建设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底图、一个底版、一套数据”。扎实推进新一代陆海一体测绘基准建设、增强基础测绘数据支撑保障能力、拓展测绘数据应用服务领域、强化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监管,加强地图管理,深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推进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发挥好我厅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和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等平台载体作用,不断加强对外开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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