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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01-04 00:00     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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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扎实进取、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服务稳住经济大盘。一是政策保障更加精准有效。出台支持产业振兴、服务经济稳增长32条“松绑+创新”政策,实施规划过渡期“双轨”并行措施,推行重大项目“三方联动”和“分级分类”服务机制,下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交易价格,打通项目落地难点堵点问题,保障平陆运河先导工程等大批重大项目高效落地。二是资源要素保障更加有力。统筹保障用地计划指标49.09万亩,是2021年的3.2倍;获批建设用地78.32万亩,同比增长332%,其中92个重大项目获国务院批复,获批项目数、总面积均位居全国第一;创新实施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制度;审批用海项目47个,海域面积18.75万亩;积极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重大进展。三是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深入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盘活存量土地42.48万亩,同比增长23.62%。柳州城中区,桂林龙胜、恭城、荔浦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崇左、钦州、防城港节地案例获全国推广。四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新突破。实施27个地质勘查项目,新增铝土、铅锌、锂、铀等一批矿产资源,首次成功出让页岩气矿业权;矿业权出让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全区矿业权出让收益94.27亿元,同比增长507%;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出让“净采矿权”16宗,成交价30.21亿元。

(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一是按时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获得国家批准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妥善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空间矛盾冲突问题,实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完整,城镇开发边界集约高效。二是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呈报国务院审批;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行收尾阶段;推进一批专项规划编制,全面部署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全年新增221个乡村规划师开展挂点服务,完成1370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导14个县57个村探索低成本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小龙村等3个村庄规划、防城港和柳州两个城市设计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三是规划编制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国率先研发启用实景三维系统、村庄规划辅助软件支撑规划编制;完善涵盖1470个专题图层的自治区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三)耕地保护监督更加严格有效。一是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五级田长+网格员组织架构体系,设置各级田长2.8万名、网格员15万名。启用“田长巡”APP推动各地常态化巡田,实施耕地保护全域覆盖、网格化监管。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出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以总田长1号令发布实行田长制考核,创新“田长+检察长”耕地保护协作机制等多项工作获全国推广。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严控流出。综合监测监管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推动调查监测与执法督察、耕地保护贯通协同发力,从源头上防范耕地减少。三是千方百计增流入。完成全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大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核定入库新增耕地数量5.86万亩、水田规模23.4万亩、粮食产能9488万公斤。建立耕地恢复成果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衔接机制。四是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出台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开展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安排9000万元资金给予2021年度耕地保护较好的15个县(市、区)每县600万元奖励。

(四)生态保护和修复扎实推进。一是积极构建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发布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推进以山系、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印发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加快编制市级生态修复规划。二是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桂林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获中央资金支持20亿元。获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达9亿元。全国唯一的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取得新进展。完成390.26平方公里废弃矿山实地核查,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成30座绿色矿山创建和651座绿色矿山“回头看”。三是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探索推进红树林跨行政区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发布梧州市六堡茶生态产业化经营等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十大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两山”成果转化。

(五)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完成21个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确权登记主体工作。自治区级和南宁、贺州、北海市级试点取得新成果。建立覆盖全区6类自然资源160种类型(地类、矿种、树种等)的自治区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体系深化完善。二是工业“标准地”改革深化拓展。全区出让“标准地”67宗,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79亿元,形成审批报建材料精简60%以上,工程建设审批时长压缩75%等一批改革成果。三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效巩固提升。实现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掌上办”、“双向办”、“即时办”,办理时间压缩至30分钟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8.99万笔,涉税金额18.04亿元。四是“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整合土地、矿产、测绘等许可审批系统,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完成全国矿业权数据“一张图”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实现地图审核“跨省通办”;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高效完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示范工作和监管系统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全区城乡规划许可审批业务实现“掌上办”,核发城乡规划许可证书9.2万本。

(六)维护群众资源权益有力有效。一是接续发力助推乡村振兴。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调剂等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筹措资金41.62亿元。完成1600个行政村“一村一图”编制,有力服务乡村振兴。二是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8万个,惠及群众24万人;发放“交房即交证”类不动产权证书13万本,惠及30万群众。推进林权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完成林权数据整合800万宗,实现林权常态化登记发证。推动化解跨市山林权属纠纷和重大涉稳问题119个。化解58件信访突出问题,获评全区信访工作人民满意窗口。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簿510万宗,登簿率达96%以上,成为全国7个先进省份之一。三是地质灾害防治取得实效。统筹资金3.53亿元实施地灾综合治理项目58个,完成普适性监测预警站点建设756处,成功预报、避险65起地质灾害,避免可能因灾伤亡人员703人。

(七)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一是调查监测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圆满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保持了“三调”成果现势性。探索开展日常变更,提前开展21万个图斑的外业举证,为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协同完成年度森林、草原、湿地等专项调查。完成国家第一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体系试点。二是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天地图·广西”连续七年获自然资源部评为“五星”最高等级。获批国家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首次实施近岸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下地形测量,全面完成广西陆海一体基准站网建设。在全国率先研发运行绩效管理天眼察访核验系统。全区遥感影像统筹获取的类型、面积、频次、精度创历史新高。应急测绘为全区疫情防控、桂林山火扑灭等工作提供了高效服务。三是科技与对外合作水平逐步提高。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建立北部湾经济区自然资源监测评价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举办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培训班。

(八)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成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喜庆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主题系列活动55次,走村访企进校园开展宣讲55场次,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300多次,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二是扎实推进“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持续打造“自然八桂党旗红”党建品牌,深化36个党建品牌建设。已评星级党支部全面“提档晋级”,新申评五星级党支部10个、四星级党支部37个、三星级党支部26个。“黄书包”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自治区和全国大赛银奖。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清廉广西自然资源建设,全面推进力戒形式主义推动“三要”工作落实,配合开展土地利用腐败整治等专项工作;编制出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指南;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探索深化贯通协同路径;配合在全区首次探索开展自治区、厅、市、县自然资源领域巡视巡察“四方联动”。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要素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规划空间保障。全力做好规划过渡期急需建设重大项目的用地规划保障工作;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报批,3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一张图”系统功能评定,6月底前完成县级功能评定;指导各地按需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推动各类规划协同推进,满足规划许可的需要;出台我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完成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优化工作。二是统筹用好增量存量流量资源。严格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把有限的增量资源用到“刀刃”上;积极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核销保障用地计划指标范围;自治区预安排各市计划指标4.5万亩,预安排脱贫县计划指标1.98万亩。深入开展第二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继续实施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盘活存量土地31.5万亩以上,“增存挂钩”任务中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不低于18%、25%,闲置土地发生率控制在3.5%以下。下达各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任务3万亩,畅通城乡土地要素流转。三是推进矿产绿色勘查开发。推进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加大重点勘查区找矿力度,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5~8处。加大铝土矿、高端玻璃用石英砂、稀有稀散稀土等“三稀”资源勘查开发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和开发布局;延长铝产业、光伏玻璃、有色金属、碳酸钙产业链,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深化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和权益金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探矿权转采矿权用地需求。推进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矿产资源合作。持续推进“净采矿权”出让,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对砂石土类资源的需求。

(二)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一是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组织开展田长制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持续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保护激励,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田长制有名、有实、有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田长制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全面落实“双平衡”制度。下达全区补充耕地任务,大力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调整全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和调剂价格;印发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占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耕地“进出平衡”实施主体和经费;已恢复的耕地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出台政策推进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跨区域调剂。三是强化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等手段,基于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建立耕地动态监测机制,与日常变更有效衔接,提升耕地保护智能化水平。四是严格执法督察。充分发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西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对接沟通,针对督察发现各类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压实地方政府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采取设立绩效考核指标、挂牌督办、直接立案等方式进行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公开通报。

(三)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改革攻坚提升年”行动,对标先进地区,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切实增强改革实效,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一是关于要素保障改革。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推行“净地”出让审查;建立健全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制度、台账、信息系统,实现与税务部门的有效衔接;力争全年自治区级以上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的比例不低于40%;加快产业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研究制定“带产业项目”供应、“带设计方案”供应、地上地下空间使用权配置、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等政策文件。二是关于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用地用矿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完善城乡规划许可管理,推动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提速70%;持续深化全区“多测合一”改革,推广南宁、柳州等地改革经验,鼓励各地拓展改革范围;推进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全区重点建设区域整体评估,实现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共享评估成果;创新“云上审图”模式,巩固拓展地图审核“跨省通办”改革成果。三是关于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探索研究和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南宁、桂林、梧州、北海等地“微改革”试点经验;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序衔接;持续抓好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四是关于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成自治区本级102项试点任务,总结推广自治区本级和南宁、北海、贺州等地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做好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完善自治区本级土地开发利用收益机制。

(四)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一是强化统筹布局。指导各市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明确近远期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实施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和规范。二是加快项目实施。通过定期报告、督导、“红黑榜”通报和警示提醒等方式,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漓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强已认定的约7.2万亩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监测管护,适度匹配人工辅助措施,加速修复进程、提升修复效能;组织实施9个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指导沿海三市加快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是创新修复模式。制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政策,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重点领域、实施程序、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和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投资促进机制,规范投资收益分配,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探索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四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技术规程,加大试点项目推进力度,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和应用。持续推进实施6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扎实推进全国唯一的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五是持续推动资源向资产转化。深入探索自然资源领域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发布推广第二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五)着力扩大资源惠民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一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调剂)等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助推乡村振兴筹措资金;完成编制2000个以上“一村一图”;完成编制1300个以上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快村庄规划审批和入库,总结推广低成本实用性村庄规划经验做法,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发尽发,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二是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利用好政策窗口期,基本解决“非群众过错”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开展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试点,稳妥有序推动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规范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摸排,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机制;统筹3.78亿元资金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监测预警等工程建设,确保汛前完成800处隐患点的监测设备安装,提升预警预报技术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指导各地根据市场需求、统筹存量增量制定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单列保障性住房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计划,加强年度供地计划实施监测;做好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录入等工作,配合自治区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价格动态监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一是持续提升调查监测能力。全力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建立日常变更工作机制,确保新增耕地、“增减挂钩”等工作成果及时入库应用。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提升问题发现的精准度,探索更多的应用场景。统筹开展专项调查和专题监测,做好成果衔接,实现“一调多用”。扎实推进第二批国家级调查监测技术体系试点,创新技术应用。二是更好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作用。全面开展国家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广西试点,完善广西陆海一体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加强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测绘成果应用,优化广西绩效天眼察访核验系统,升级无人机应急测绘联动服务平台,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的地图审查工作,持续做好工作用图、两会用图等地图服务保障,丰富广西系列标准地图。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督管理和测绘成果安全监管,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测量标志保护,守牢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底线。三是提升科技和对外合作能力。加快推动省部级科创平台建设,办好第12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首届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暨海上丝绸之路成果展。四是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完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加快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事权规范化、法制化,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不断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行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尽快构建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核心、高效协同的业务中台,不断推进国产化替代工作,建成并启用五象数据服务基地,持续做好重要信息平台的运维保障,深入开展广西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落实数据治理责任促进数据安全应用。六是提升研究分析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紧盯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分析制度,规范自然资源统计管理,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和应对,为科学精准决策提供依据。七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完成金矿“洗洞”专项整治。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欠薪的排查整治力度。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安全保密、网络及意识形态安全、扫黑除恶斗争、宗教、民族团结、全民国防教育等各项工作。

(七)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把深悟遂行“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中央的大政方针在全系统不折不扣落细落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结合主题教育和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以开展“五基三化”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严格管好用好自有媒体平台,建好广西自然资源融媒体中心,构建“大自然宣传”新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旗帜鲜明倡导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敢于直面工作中的各种难题,集中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功夫去解决群众和企业的问题。增强“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紧迫意识,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力争干一件、成一件。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经常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反思,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做到重大工作有预案、有措施,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要敢于斗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让步、不退缩。三是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导向“选”准人,把愿不愿做事、能不能成事作为识别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政治标准、能力标准,选出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本领高强、业务熟练、群众认可的干部。加强历练“育”好人,精准开展“靶向”型培训,帮助干部补齐知识弱项和能力短板。严管厚爱“管”住人,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测量仪”作用,健全完善政治素质考察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加强关心关爱,客观公正对待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推动形成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良好氛围。人尽其才“用”对人,积极为干部成长压担子、铺路子,把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干部放在急难险重岗位上挑大梁,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有用武之地。四是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大力支持驻厅(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入开展清廉广西自然资源建设,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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