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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采矿协〔2025〕4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相关规定,拟协议出让广西容县杨梅尖峰顶矿产有限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资源和扩大平面矿区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场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二、受让人
名称:广西容县杨梅尖峰顶矿产有限公司
场所:容县杨梅镇四荖村尖峰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21664846201M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广西容县杨梅尖峰顶矿产有限公司
开采矿种:萤石矿(普通)
地理位置:容县杨梅镇四荖村尖峰顶
面积:0.3548km2,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拐点 编号 |
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C1 |
2513640.11 |
37461450.08 |
C5 |
2513076.67 |
37461523.09 |
C2 |
2513640.11 |
37462050.08 |
C6 |
2513108.45 |
37461485.83 |
C3 |
2513040.10 |
37462050.08 |
C7 |
2513131.24 |
37461450.08 |
C4 |
2513040.10 |
37461548.37 |
|||
拟采矿权(区块一)面积:0.3547km2,开采标高+270m至-295m。 | |||||
C8 |
2513040.10 |
37461777.15 |
C10 |
2513022.55 |
37461758.38 |
C9 |
2513021.02 |
37461760.09 |
C11 |
2513040.10 |
37461774.06 |
采矿权(区块二)面积:0.0001km2,开采标高+140m至+127m。 | |||||
合计采矿权面积:0.3548km2,开采标高+270m至-295m。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大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第三大点第(六)点“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规定。
理由:一是协议出让广西容县杨梅尖峰顶矿产有限公司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资源,属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矿区范围,平面拐点坐标与原采矿权坐标一致,开采深度为原采矿权标高以下+60m至-295m,原采矿权开采标高为+270m至+60m,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二是因历史原因,部分井口设施遗留在矿区范围外,为解决历史问题,依据《广西容县杨梅尖峰顶矿产有限公司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桂储评开审〔2024〕16号),需扩大矿区平面范围(扩大区域为区块二,面积为0.0001km2,无查明资源储量),将历史遗留井口设施纳入矿区范围内。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投诉,请将书面材料送或寄达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5388193。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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