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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取消广西西林县顶蚌金铅锌矿勘查探矿权竞得人资格并解除《探矿权出让合同》《探矿权出让 成交确认书》及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的公告

2025-12-11 17:12     来源:矿业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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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委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广西西林县顶蚌金铅锌矿勘查探矿权于2024年8月12日由西林县安锐矿业有限公司竞得。西林县安锐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与我厅签订了《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编号:GTS2024045),于2024年9月13日与我厅签订了《探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桂自然探合〔2024〕45号),但未按国家税务总局西林县税务局那劳税务分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足额缴纳探矿权出让成交价款,已构成根本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广西西林县顶蚌金铅锌矿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桂资交探告字〔2024〕40号)的有关规定及《探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桂自然探合〔2024〕45号)有关约定,我厅已解除与西林县安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桂自然探合〔2024〕45号)、《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编号:GTS2024045),取消西林县安锐矿业有限公司对广西西林县顶蚌金铅锌矿勘查探矿权的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探矿权出让成交价。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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