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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耕指公示〔2024〕11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受让方名称:百色市人民政府。
(二)成交价:人民币肆仟柒佰零陆万壹仟肆佰玖拾壹元伍角(¥47061491.50元)。
二、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指标地块位于桂林市平乐县源头镇、同安镇、沙子镇、二塘镇。指标项目名称、项目涉及的新增耕地情况、本次出让的补充耕地指标情况见下表,详细地块信息及中心点坐标见附件。
项目 名称 |
信息报备编号 |
项目涉及的新增耕地情况 |
本次出让补充耕地指标情况 |
项目平均质量等别 | ||||
耕地数量(亩) |
水田规模(亩) |
粮食产能(公斤) |
耕地数量(亩) |
水田规模(亩) |
粮食产能(公斤) | |||
平乐县源头镇坭塘村等6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
Z45033020220001 |
387.1815 |
436.7535 |
324616.8 |
166.2015 |
0 |
2555.815 |
8 |
平乐县同安镇、沙子镇、二塘镇大展村等8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
Z45033020220006 |
391.5 |
397.635 |
354190.5 |
274.05 |
0 |
247933.35 |
7 |
合计 |
778.6815 |
834.3885 |
678807.30 |
440.2515 |
0 |
250489.165 |
三、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受让方成交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1日。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1日17:30前署真实姓名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 系 人:吴潞
联系电话:0771-5389858
附件:平乐县源头镇坭塘村等6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指标地块中心点坐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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